索引号 | 01526256-4-/2021-120301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公益事业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
文号 | 龙财社〔2021〕127号 | 浏览量 |
县民政局:
根据保财社〔2021〕259号文件,现将2021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1万元下达你单位,此款列入2021年“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四个方面。具体为:
(一)老年人福利。主要用于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 方面。
(二)残疾人福利。主要用于各地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和市本级 残疾人福利政策宣传培训等方面。
(三)儿童福利。主要用于儿童之家建设、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和市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
(四)社会公益。主要用于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扶持点帮扶等方面。
二、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的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等支 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 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支出及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三)对外投资和其他经营性活动;
(四)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偿还债务等;
(五)与社会公益事业无关的支出,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支出。
三、要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财政部 民政部 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60号)、《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19〕5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32号)等规定,加强和规范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分配表
2.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龙陵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