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政治任务、重点工作来落实。
优化政务服务再发力。按照中央、省、市、县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精神及要求,在各个行政审批过后加强跟踪问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清单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管理。全面落实“六类办件”分类办理制,能当场办理的即来即办,不能当场办理的承诺限时办结,承诺件和上报件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制。简化办事流程,在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办理上,逐步推行办事不见面进程。
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采取“敲门”行动,为企业污染治理难题提供环保政策、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执法职能,将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有机结合,逐步降低执法检查频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做到“执法一次、全面体检”。
严格落实帮办服务到一线。对政府、部门洽谈的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根据国家项目准入政策和产业政策、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预判项目的可行性,不让政府、部门和客商走弯路、走回头路,降低招商成本。积极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类、民生类和竞争类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为项目申报和融资提供优质服务。对新建、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