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一套工作专班。成立龙陵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具体问题。
明确一个培育目标。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3.55万户、年均增16.5%,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130户;全县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达0.9万户、年均增41.38%,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33户。全县“四上”企业数量达190户户、年均增18.92%,力争实现倍增。全县市场主体活跃度达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比例超过56%;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3.8万个左右。全县上市公司数量达1户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16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22户;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3320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44个。
落实一个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准入即准营”要求,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清除清单外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和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对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对属于上级事权的准入事项,做好衔接落实和向市场主体提供咨询服务工作。
开展一次考核评价。县营商办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作为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评,围绕年度目标,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价。
建立一个补助机制。制定了龙陵县加快“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大个体户(含工业和商贸业)建立新升规企业补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