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陵县委、县政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居民生产生活规范有序,消费品市场总体持续恢复,消费规模稳步扩大。2021年,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85亿元,比上年增长17.8%,比2019年增长19.8%,高于全市0.4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9.5%。
一是市场消费高位开局,增速逐季回落趋稳。2021年一季度,全县消费市场延续上年四季度恢复态势,加上上年同期基数较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7.3%,实现高位开局;二是乡协调发展,乡村潜力显现。2021年,全县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5.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4.2%,城乡增速差距逐年缩小,乡村市场加快发展,为拉动全县消费品市场作出积极贡献。三是商品零售稳定增长,餐饮消费持续恢复。全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粮油、食品类零售增长29.6%,带动商品销售稳定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42.3%,比2019年增长27.7%,两年平均增长13.0%。餐饮消费保持快速恢复态势,全年餐饮收入同比增长23.6%,两年平均增长7.6%;四是居民生活消费较快增长,消费结构稳步升级。全县限上7类零售商品中,全部实现正增长,增长面达100%,其中,居民基本生活类和具有消费升级特点的商品类消费增长较快,粮油、蔬菜类商品分别增长15.2%、25.2%;烟酒类增长58.0%;金银珠宝类增长1.9倍;汽车增长42.6%。
来源/龙陵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