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是一张亮丽的名片,代表着每一个市民的文明形象。2018年,凝聚着30万龙陵人民的心血和汗水,我们奋力创成了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今年,我们将迎来第一次省级复审,这是对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一次大考。作为龙陵的主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守护好自己的创建成果,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出一份力、添一份光。为此,我们倡导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为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积极主动参与,人人都是文明形象。遵守《龙陵县市民文明公约20条》,树立文明意识、实践文明行动,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倡导每家每户搞好家庭垃圾分类处理,垃圾入桶、及时清运,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文明驾驶、礼让慢行,不酒后驾驶、不违章停车、不车窗抛物,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倡导餐桌文明,实施分餐、使用公勺公筷;自觉维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为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二、摒弃生活陋习,人人都是健康形象。树立科学健康观念,强化健康饮食和减盐、少糖、控油意识,食物、刀具生熟分开,拒绝食用野味;培养自主自律生活方式,不吸烟、不酗酒,规律起居,定期体检,注重体育锻炼,保持良好心态;咳嗽捂住口鼻,外出科学佩戴口罩,人员聚集场所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及时接种疫苗,形成全民抗疫屏障;认真学习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水平,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和家庭健康守护者。
三、全民共同行动,人人都是城市形象。积极参加全县复评迎检工作,保持家庭卫生,主动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不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保持街道地面干净卫生、楼宇墙面整洁美观,绿化、美化、净化城乡环境;做文明守法商户,自觉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不出店摆放、不占道经营。支持职能部门管理,参与社会监督,主动劝阻和制止影响公共卫生、市容环境的不良行为,当好城市主人、树立城市良好形象。
争取荣誉不易,保持荣誉更难。文明城市创建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局外人,让我们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全民同力,积极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辛勤和汗水,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共建共享文明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