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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五强化”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6日 10:1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筑牢为民服务根基。采用“流动课堂”巡回讲、“指尖课堂”便捷讲、“广播课堂”定时讲、“火塘课堂”贴心讲以及县直包村单位领导干部走村入户串田间等方式,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文化、送卫生、送法律“五下乡”活动,用“百姓话”讲“百姓事”宣“百姓理”。

二是强化依规从严治党,提高行政执政能力。与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签订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聘用法律顾问14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对全县现行有效的28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没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三是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持续抓好律师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全面推进全民学法用法守法,以“万人进千村帮万户”专项行动为契机,各挂村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集镇开展法律活动2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开展以案释法25场次,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事项12项,接受咨询260余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6宗,政协提案84宗,办复率达100%。

四是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督查。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四进中心”规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应进驻32个单位,实际进驻32个单位,窗口工作人员81人,进驻率100%。全县32个职能部门共完善发布实施清单1316项,清单完成率100%,“最多跑一次”率达98.16%;配置窗口评价器65台,接受企业及群众的现场评价,实行政务服务质量双向监督制;全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发布通告12个,选取结束10个,签约项目23个,履约结束13个,项目总成交额148.48万元,节约资金103.86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40.77%。

五是强化法治社会建设,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结合国家宪法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开展系列专题、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广运用社会矛盾纠纷“三级三次”调处机制,印发《龙陵县进一步推广运用社会矛盾纠纷“三级三次”调处机制实施意见》;成立女子调解队、巡调队等特色调解组织。截至目前,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接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242件,调处成功233件,调解成功率96.28%,调解协议涉及金额312.29万元,签订协议233件,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