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速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龙陵县推出“四步法”开展监管工作,致力于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
第一步,规范监管。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统一监管事项要素、完善检查实施清单,逐步实现监管行为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步,全覆盖监管。将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等工作逐步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监管行为即发生即录入,确保时效性,逐步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三步,预见性监管。健全监管工作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平台“风险预警概览”版块,提前发现风险问题的薄弱环节,提高监管工作的预见性。
第四步,监管的“监管”。龙陵县政务服务局依托平台建设,强化对业务部门工作的监督和评价,不定期通报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监管督促业务部门尽职尽责做好此项工作。(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