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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526259-9-/2017-1106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市政公用管理 发布日期 2017-11-06
文号 龙住建执法公字〔2017〕9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驾驶大中型农友牌拖拉机损坏龙玉大道限高杆行政处罚公示

案件名称

许有福驾驶大中型农友牌拖拉机损坏龙玉大道限高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龙住建罚字〔2017〕42号

行政处罚行政

相对人情况

许有福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第五十九条

处罚内容

罚款3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名称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