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17-1106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市政公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17-11-06 |
文号 |
龙住建执法公字〔2017〕9号 |
浏览量 |
|
主题词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于驾驶大中型农友牌拖拉机损坏龙玉大道限高杆行政处罚公示
案件名称 | 许有福驾驶大中型农友牌拖拉机损坏龙玉大道限高杆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龙住建罚字〔2017〕42号 |
行政处罚行政 相对人情况 | 许有福 |
处罚种类 | 罚款 |
法律依据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第五十九条 |
处罚内容 | 罚款300元 |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 1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名称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17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