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2-10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2-10-14 |
文号 | 龙住建罚决字〔2022〕第10号 | 浏览量 |
案件名称 |
董自满在龙陵县松坡路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龙住建罚决字〔2022〕第10号 |
行政处罚行政 相对人情况 |
董自满 |
处罚种类 |
罚款 |
法律依据 |
《保山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950元 |
行政处罚 履行期限 |
1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名称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2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