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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23041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卫生健康 发布日期 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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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勐糯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组建成立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1〕6号,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宪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成立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云南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化小康村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挥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在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工作机制比较完善,综合协调组织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及水平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网底进一步筑牢。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架构。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居)民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管理下,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部门和专业机构开展卫生健康工作。

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委员若干名,由村民会议、居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并报乡审核备案。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公共卫生委员会与村(居)民委员会合署办公,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为公共卫生委员会提供专门办公室和必需办公设备等条件;办公室门上挂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名牌。

(二)明确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组织优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定期协商解决辖区内主要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问题,协助乡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哨点,及早发现和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苗头;协助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做好人员摸排管控、隔离监督和管理、群众需求服务保障等各项防控措施。

2.开展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健康素养、卫生保健、生殖健康等知识。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教育宣传服务,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卫生村创建,通过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等方式,推动爱国卫生工作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4.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和事务公开的内容,做好计划生育宣传、信息通报和计划生育奖励与优待落实的有关工作,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失能脱贫老年人、计生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帮扶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普惠托育等计划生育服务。

5.组织对政府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反映群众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服务需求和建议。

6.协助开展其他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三)建立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制度

1.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半年或年度工作会。

2.村公共卫生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向村民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村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乡政府反馈一次工作情况。

3.乡镇卫生院应当参与、支持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意见、建议。

4.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各项经费纳入村财务预算统一管理,接受村民会议的审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四)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

主 任:1人,主持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全面工作

副主任:1人,协助主任开展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

委 员:3—5人,按照分工及包片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村公共卫生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认真分析研究,按照通知要求,找出短板差距,全力完成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推进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