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19-072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 | 发布日期 | 2019-07-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全面推动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圆满完成碧寨乡创建云南省卫生乡镇、村(社区)任务,根据《云南省卫生镇创卫工作档案材料规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结合碧寨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断改善城镇环境,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着力点,以持续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秩序、提升人居环境和管理水平为突破口,以提高居民卫生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重点,全力推进农村卫生创建工作,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把碧寨乡建成管理体制顺畅、长效机制健全、管理手段科学、工作责任落实、环境整洁优美、充满生机活力、公共卫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省级卫生乡镇。
三、组织机构
(一)碧寨乡创建云南省卫生镇、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赖永文 乡党委书记
匡家华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常务副组长:杨良深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候选人
副 组 长:张艳芬 乡党委副书记
王 坚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志存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连晓 碧寨司法所所长
杨祖押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立民 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
王薪喜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尹以荣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赖润荣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扶贫办主任
周昌省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永和 乡财政所所长
成 员:段早仙 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绍玲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段佐芬 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黄泽飞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负责人
孔金科 乡农技站站长
普长科 乡水利工作站站长
黄有安 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杨丽萍 乡林业工作站站长
张艳坤 市场监管所所长
胡志炜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
郭章新 梨树坪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世君 三家村村党总支书记
许有庄 摆达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家顺 滥坝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许海生 中寨村党总支书记
陈发泽 杨梅田村党总支书记
李在兴 麦子坪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朝波 碧寨村党总支书记
饶发展 坡头村党总支书记
郭家双 半坡村党总支书记
杨加富 天宁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加聪 新林村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碧寨乡计生办,由杨祖押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计生办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创建全省卫生乡镇和创建全省卫生村(社区)同步进行,2019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各村(社区)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在行动上步调一致,自觉参与评比工作。按照《云南省卫生镇镇创卫工作档案材料规范》要求,认真梳理相关材料。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各责任部门根据标准要求,针对薄弱环节,逐项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迎检阶段(2019年10月)。继续抓好整改、巩固和提高,做好迎接市、县检查评比的准备。
五、工作任务
根据《云南省卫生乡镇创卫工作档案材料规范》要求,创建卫生乡镇、村(社区)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食品卫生,除四害,传染病防治,单位卫生等。重点抓好镇辖区内村庄道路建设、改水改厕;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粪便无害化处理、环卫基础设施等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档案。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全省卫生镇、村(社区)创建工作,为下一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打下坚实基础,切实加强创卫工作组织领导,将创卫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深入研究各项指标任务要求,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工作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工作中既要分工明确,又要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一是各村(社区)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宣传创卫工作,使创卫的目标、内容、措施、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在村(社区)活动场所、公路沿线粘贴一批主题响亮、号召力强的创卫公益广告,借用6995平台、党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发送创卫信息,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卫主题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卫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三是利用宣传栏、网站等,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立即开办创卫专题专栏,加强宣传报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氛围。
(三)强化督查,落实创建工作任务。乡纪委和创卫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力度,采取现场督促、督查通报等方式,推动全乡创建工作的开展,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完不成创建任务的村(社区)和部门,将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