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3-0308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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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木城乡财政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学习和工作中,将之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动力,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全面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财政工作,按照木城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为全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2年我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421万元的118.29%,较2021年6134万元增加23.83%。其中:
1.乡本级税收收入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88万元的97.94%。其中:增值税110万元,较去年129万元减少14.72%;资源税4万元,较去年1万元增加300%;烟叶税266万元,较去年258万元增加3.1%。
2.上级补助收入721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549万元;
收入特点及欠收原因分析:我乡属于典型的农业乡,无乡镇企业,发展滞后。主要税收依靠蔗糖税、工程建设税、烤烟税和香料烟税。烟叶税占总税收收入的70%,但受双控影响呈逐年减少趋势,已无增长的可能,一旦木城烟区退出种植,对木城财政收入将是致命的打击;蔗糖税受种植面积减税降税政策影响,也在逐年减少;工程建设税与当年下达项目的资金总量直接相关,可控性差。总体来说,木城乡税种单一、固定税源少、收入不稳定,最终着力点还是要在发展烤烟、香料烟产业和本土企业上下功夫。
(二)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木城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57万元、上解支出29万元,较年初预算6781万元增加12.0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85万元的124.67%。
2.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万元的55.55%。
3.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万元的16.66%。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0万元的93.33%。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00万元的85.93%。
6.卫生健康支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2万元的80.91%。
7.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5万元的20.41%。
8.农林水事务支出4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17万元的167.09%。
9.交通运输支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4万元的29.16%。
10.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1万元的43.90%。
11.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5万元的60%。
12.节能环保支出支出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30万元的53.5%。
13.上解支出29万元。
财政支出的主要特点:我乡财政支出严格按照乡人大决议执行,按“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要求,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资发放、机构运转、村级补助、农村公益事业以及上级下达项目工程建设等。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木城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96万元,支出7596万元,本年度收支平衡。
二、2022年全乡财政工作回顾
(一)工作学习两手齐抓。不断促进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积极组织全所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学习和工作中,将之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动力,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二是组织村级报账员进行财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全面加强财务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廉洁履职能力。三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财政所职工积极参加省、市、县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扎实推进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精心组织财政收入。加大财政税收工作力度,不断壮大乡财政实力。协助税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各项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根据年初乡人代会确定的收入目标任务,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认真分析税源,做到应收尽收,足额收缴入库。
(三)强化预算收支管理。按有支必有收、量入为出的原则,在预算支出时摸清家底、算清财力,收支计划一一对应,确保预算平衡。在预算执行时,科学制定指标,严格按功能科目分类和经济分类支出,确保与县国库科目、账目一致。在公务出国、公车运行、公务接待“三公经费”支出上实现逐年下降的目标,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38.20万元,较2021年39.20万元下降2.61%。
(四)按时拨付惠民补贴。2022年财政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木城乡财政所积极配合农业中心、林业站认真核实惠民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经各村努力、农户签字认可,在网上按时上报农户信息。核实2022年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2143户,金额155.67万元;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补贴2183户,金额54.06万元。各项惠农政策全部落实到实处,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对确保全乡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精准发放边民补助。制定《龙陵县木城乡2022年沿边居民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严格程序、认真核实、对象精准、按时发放,确保边民补助发挥守边固边作用。2022年木城乡边民补助对象共计2177户6874人,1230.4万元。通过对负有巡边、守边、固边、维护边境安全和稳定义务、在边境居住满半年以上的边境农村居民按标准发放边民补助,达到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提高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促进边境地区稳定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巩固了边防、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边境民族团结,使中央稳边固边政策落到实处,达到守边、强边、固边、稳边的目的。
(六)严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财政所工作的实际,分析研究财政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财政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财政所具体工作中。二是坚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示范引领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服务群众。带头做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把财务审核报销关,积极落实财政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木城乡财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鼎力配合下,努力克服预算执行中的困难,齐心协力,积极工作,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步子不快、路子不多,财政收入基础不稳固,缺乏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收支矛盾突出,“三保”支出增加,财政压力日趋加大,本级财力无法负担,尚需进一步争取上级支持;三是乡村两级财务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四是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需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做到支出必问效、无效必追责。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全乡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乡党委的战略目标,按照“六保”、“六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建设富裕美丽新木城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根据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财政收支平衡原则,2023年乡财政预算指标编列如下:
(一)财政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计划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9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税收收入400万元(增值税118万元、资源税2万元、烟叶税28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2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91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计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5万元。
2.国防支出1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
4.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28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3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129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
8.城区社区支出60万元。
9.农林水支出1843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万元。
(三)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3年,木城乡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计划收入4698万元,计划支出4698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凝心聚力、开源节流,确保2023年收支任务完成
当前木城乡面临税源单一、税基不稳、增收乏力、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不断缩减的严峻形势。回顾2022年,2023年我们将坚持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依法理财、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圆满完成乡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保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保收,加快税源培植。一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确保两烟和蔗糖产业稳中有增;二是继续加强收入管控,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做到应收尽收;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着力支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各项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决策顺利实施;四是积极探索全乡实体经济的发展之路,壮大乡本级税收基础。
(二)控支,优化支出结构。一是要按照“六保”“六稳”的要求,细化部门预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的增长;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接待、培训、会议审批制度,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严格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继续做好乡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盘活存量资产,努力化解债务风险。
(三)严管,强化监管职能。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大对预算支出特别是重点专项资金支出的跟踪问效力度,落实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申请、拨付、报账程序,继续落实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三是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着力深化“三资”监管,不断规范村级财务公开,维护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四)规范,推动改革创新。一是落实一体化系统改革,全省统一,方便管理和监控;二是压实预算系统项目库维护,做到项目成熟一个上一个,用资金必有预算项目,无预算则无资金,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三是推动综合财报编制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综合财报编制准备工作。
(五)为民,积极服务三农。一是继续加大支农力度,科学安排资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产业等方面支持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二是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加大对民生事业资金的投入,努力解决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困难;三是继续支持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