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04_A/2017-01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1-15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2017年木城乡“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上年决算数 |
本年预算数 |
增减原因说明 |
合计 |
55.8 |
54 |
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0.8万元,原因是积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严禁公车私用,强化监管。 |
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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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40 |
39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5.8 |
15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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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5.8 |
15 | |
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