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19-0319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19-03-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下,为全面巩固我乡脱贫成果,稳步持续提升已出列贫困村发展基础,稳步提高脱贫户收入水平,防止脱贫返贫和新生贫困现象发生,确保到2020年如期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全乡当前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情况
木城乡共有5个村(社区),其中4个贫困村(乌木寨村、老满坡村、花椒村、鱼塘垭口社区),1个非贫困村(木城社区);2016年脱贫出列1个贫困村(花椒村),2018年脱贫出列3个贫困村(乌木寨村、老满坡村、鱼塘垭口社区)。截至目前,全乡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33户3600人,2014—2018年脱贫退出贫困户893户3473人,未脱贫(含返贫)40户127人,综合贫困发生率1.59%。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脱贫攻坚统揽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统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按照强基础、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联动作用,着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程,不断增强全镇建档立卡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1. 2019年,巩固提升,实现稳定脱贫。一是对2014—2018年脱贫的农户巩固提升,对2018年脱贫的农户重点巩固提升,对2018年未脱贫40户127人重点扶持;二是对已脱贫的4个贫困村巩固提升。通过对脱贫村、脱贫户的巩固提升,使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实现稳步脱贫并逐步达到富裕;脱贫村每年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乡平均水平。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
2. 做好迎国考准备工作。一是3月底以前完成省委巡视龙陵县脱贫攻坚反馈问题的整改;二是做好数据清洗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做好六月迎接国家考评的准备工作。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监管”的原则。始终保持领导力量不变、联系挂钩责任不变、帮扶机制不变、到村到户扶持政策不变,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充实工作人员力量,明确工作职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坚持长效管理的原则。切实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联动机制,继续统筹协调中央、省、市、县、乡和东西协作六级帮扶力量,加强联系与沟通,搞好服务与配合,确保帮扶到位、措施落实,建档立卡户长期稳定脱贫。
三、重点工作
(一)聚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2019年我乡依然存在40户127人的贫困户脱贫任务,脱贫攻坚工作越到最后难度越大,剩下的都是“硬骨头”,我们将紧盯贫困户脱贫“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对标补齐各项“短板”,确保任务完成;二是因户因人施策,做好脱贫成果的巩固工作,3月底以前完成一次“大回访”,回访对象主要是重病、重残、重学、独居老人、收入边缘户、对脱贫攻坚工作认可度不高户等特殊群体,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各项指标和省级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要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面消除漏评、错退风险;三是3月底以前完成省委巡视龙陵脱贫攻坚反馈问题的整改;四是3月29日前完成对乡级路线图和村级路线图的优化提升。
(二)聚焦住房保障,解决基本问题
一是易地搬迁工作,按照县级统一部署重点围绕“尽快完成搬迁”和“搬出来以后怎么办”两个问题开展工作。针对木城乡搬迁点,结合《木城乡精准脱贫攻坚(2018-2020)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所有安置点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入住质量。2019年预计建设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全乡共建设养殖小区10656平方米,覆盖建档立卡户226户878人,预计需投入资金284.4万元。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配合单位:乡产业办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木城乡精准脱贫攻坚(2018-2020)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2018年木城乡共实施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72户,非“四类”对象危房改造58户,实施住房质量提升的195户,4月底前,确保新增已脱贫户住房质量提升全面竣工入住,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作,完成剩余农村危房改造及住房质量提升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牵头单位:乡国土所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三)聚焦产业扶贫,强化收入保障
以贫困户产业发展为主线,按照《木城乡精准脱贫攻坚(2018-2020)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形成“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人人有收入”的产业扶贫新格局,切实拓宽长效稳定的增收渠道。在2018年完工的基础上,实施推进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一是发展农村经济作物、中草药种植、水果种植等种植业11项:烤烟、香料烟、甘蔗、咖啡、水稻、玉米、澳洲坚果、核桃、茶叶、石斛糯橄榄;畜牧养殖业7项:养牛产业、养猪产业、养蜂产业、黄山羊养殖项目、养鸡产业等,实现全乡933户360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和产业帮扶全覆盖;二是合作社扶贫模式。充分依靠全乡28个合作社(其中劳务转移合作社5个,其他专业合作社23个)的作用,鼓励全乡所有建档立卡户全部加入合作社,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发展模式,创分发挥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形成社会合力进行帮扶,通过合作社模式实现创收。三是以光伏扶贫、电商扶贫、发展村集体经济、实施扶贫小额贷款贴息为辅,带动群众传统农牧经济向新时代农村规模化、专业化、科技化产业发展思路转变,推动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四是在大力发展种养殖业的基础上,将各类补助、补贴和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林业站
配合单位:乡社保中心、乡信用社、乡扶贫办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四)聚焦就业扶贫,强化脱贫成效
在所有村(社区)建立了人力资源服务合作社,对贫困户免费开展订单、定岗、定向技能培训。一是转移就业方面。按照让每一个适龄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劳动者就业的要求,2018年全乡务工人员2346人,其中,乡内务工489人,县内199人;县外务工1389人,省外务工269人,务工总收入1261万元,户均收入4161元。在2018年基础上,2019年计划通过由帮扶责任人动员、鼓励、稳固,到村干部再稳固,再由负责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相关补助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培训、输出、管理服务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实现稳增长。二是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2015年—2018年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4705人次,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251人次(2018年2009人次)。2019年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和农户产业发展需求进行相对应的培训,使之更符合农户生产生活产业发展。三是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方面。在全乡开发生态护林员、地质灾害监测员、保洁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41个,其中选聘8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补助工资性收入1万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享受每月500元/人标准的补贴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继续开发适当岗位,用于对产业未覆盖、收入不稳定持续的贫困户,且“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四是加大扶持自主创业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支持农村贫困劳动力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对自主创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和加大扶贫到户贴息贷款力度。
牵头单位:乡社保中心
配合单位:乡国土所、乡林业站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五)聚焦教育扶贫,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围绕小学学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高中及以上无因贫辍学人员的标准要求,全乡没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人员,适龄人员100%入学。加强对后续控辍保学的监管,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学前教育阶段每生每年补助300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前教育阶段在校生每生每年补助800元;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小学阶段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补助1250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每生每年补助800元;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中教育学生,每生每年补助国家助学金2500元,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2500元,贫困家庭在校生免除学杂费(龙陵县第一中学1000元/年/生、龙陵县第二中学800元/年/生、龙陵县第三中学800元/年/生、龙陵县第五中学600元/年/生);贫困家庭子女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每年补助国家助学金2000元,免除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在校生学费;大学专科及以上教育阶段持续开展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省内500元/生,省外1000元/生),实施重点本科(仅针对985、211工程大学)优秀学子奖励,每年奖励5000元/生;实施中、高等职业教育雨露计划,所有中、高等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在校生全覆盖,每生每年享受雨露计划3000元。
牵头单位:乡中心学校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六)聚焦健康扶贫,减少因病致贫、返贫
突出“救急难”这个重点,完善和落实好各项健康扶贫政策,在病有所医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乡建档立卡户和家庭生病人员得到及时医治。
1. 保障贫困人口“看得起病”。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用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机制,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重点扶持。巩固建档立卡户医疗保障100%覆盖成果,稳定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到315元;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个人支付10%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医疗费用超过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由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的倾斜政策。认真落实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工作要求,在9类15种的基础上将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4个病种纳入救治范围,进一步加强全乡大病专项救治临床诊疗专家组的技术力量,严格按照“一人一档一方案”,认真制定诊疗救治方案,确保全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率达100%。
2. 保障贫困人口“方便看病”。继续实行建档立卡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和县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减轻建档立卡户看病就医负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或返贫问题。做细做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继续实行免费签约服务,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全覆盖。签约对象中,按照各类人群的服务内容对应执行:健康人群一年提供1次体格检查,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健康体检;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4 次面对面随访评估和血压检测、健康指导和分类管理等服务肺结核患者签约由村医提供督促规律服药等服务;同时,还应为签约对象提供预约、转诊、电话咨询等基本医疗服务。
3. 障建档立卡人口“少生病”。加大全乡重点疾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努力提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广泛开展健康教育,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加强源头控制,减少疾病发生。
牵头单位:乡卫生院
配合单位:乡社保中心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七)聚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生活质量
强化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贫困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社会养老险全覆盖和医疗救助制度,全民共享发展成果。
1. 持续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准确掌握群众家庭收入变化,及时将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将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及时清退,形成动态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同扶贫部门协助,及时将低保系统与扶贫开发系统信息对比,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
2.强化社保统筹。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全乡建档立卡户符合条件人口100%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3. 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扩大新农合范围的残疾人员医疗康复项目,落实残疾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和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救助范围,降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支出,简化报销程序,方便看病就医。
4. 全面提升“五保”人员和特困人员供养能力。加快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全力办好公办托底保障性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机构和床位比重;推进有条件的公办机构改制或公建民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快培育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强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等。
5. 加大特殊群体保障力度。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体系,提高残疾儿童教育普及水平,针对建档立卡户不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保障适龄残疾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牵头单位:乡社保中心、乡民政办、乡卫生院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八)聚焦宣传教育,彰显扶志成效
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克服“等靠要”和争戴“贫困帽”、坐等“送小康”的思想,树立“脱贫摘帽光荣,争贫守贫可耻”的价值导向。
1. 强化政策宣传。依靠乡村“大喇叭”、村内宣传栏、微信群、手机报、6995信息平台、基层党建信息平台等“六小课堂”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目标、现行扶贫标准和政策举措,让贫困群众知晓政策、更好地参与政策落实并获得帮扶。发挥乡村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优势,组织党员干部、技术人员、致富带头人、脱贫模范等开展讲习,提高扶志教育针对性、及时性、便捷性和有效性。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以小促大,带动学生家长共同转变观念习惯。
2. 强化典型示范。深入开展“一兵三户四村”及“脱贫典型宣传活动”,选树一批立足自身实现脱贫的奋进典型和带动他人共同脱贫的奉献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发贫困群众脱贫信心和斗志,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建好脱贫光荣榜,加大对贫困群众脱贫典型表彰力度,宣传脱贫致富先进典型,总结推广脱贫致富成功经验,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形成自力更生、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3. 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持之以恒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媳、平安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关爱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建好善行义举榜,进一步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村规民约》,推动形成“自强不息、诚实守信、感恩奋进”的浓厚氛围。开展好全乡“爱心超市”建、管、用工作,进一步激发群众热心参与公益活动、劳动脱贫的正能量,推动形成组织动员有力量、群众参与有意愿、脱贫致富有成效的良好局面。持续开展贫困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人居环境整治,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的示范作用。
(九)聚焦党建扶贫,发挥先锋作用。
继续深入实施党建扶贫双推进,全面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把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脱贫攻坚、宣传扶贫政策、落实脱贫任务、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1. 深入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继续抓实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定期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析研判,分年度组织实施好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带头人,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推动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长效化,为全乡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
2. 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选派管理。认真落实好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分片包组、民主评议等制度,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采取电话抽查、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队员在岗履职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关心关爱机制,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关心支持,及时解决工作生活困难,解除后顾之忧,确保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履职在岗发挥作用。
3. 扎实推进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整县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晋位”的思路,通过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以上率下、以下促上,重点突出基本组织、队伍、活动、制度、保障“五个基本”和作用发挥六个方面,扎实推进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聚焦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服务能力、集体经济等重点,对症下药、破解难题,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
4.持续用力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在贫困村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作用,确保每个贫困村培养不少于3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35岁以下党员,不断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日”、组织生活会、党员承诺践诺等制度,依托“农村党员干部实训基地”和“产业示范基地”,大力开展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继续抓实“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活动,让普通农村党员进实体党校开展全覆盖培训学习,唤醒党员意识,凝聚脱贫攻坚基层力量。
(十)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民宗局、新农办、综改办、发改项目,目前正在施工建设的项目民宗局7个,计划建设的项目有新农办2个,综改办1个,发改1个。二是立足于《木城乡精准脱贫攻坚(2018-2020)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交通扶贫目标任务,继续做好道路道路维护,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和超限超载治理,打造“畅安舒美”通行环境。三是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率,提高安全饮水保障质量。3月底完成正在施工建设的乌木寨水厂、黄梨树垭口水厂、鱼塘垭口水厂三个水厂扫尾工作,后期预计对木城乡人饮管道管网进行改造。四是着力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一方面加强现有广播电视技术人员的培训,确保广播电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另一方面让群众充分享受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幸福感进一步得到提升。五是优化动力电的稳定供电设备设施,加强网络宽带入户的覆盖面,逐步培养广大农民的现代科技意识、现代市场意识、现代信息意识,大力提高农民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利用信息的能力,并通过信息应用促进增收致富。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配合单位:乡交通管理所、人居办、水管站、供电所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十一)聚焦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针对目前各级巡视巡察、督查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把上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与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整改与长期任务整改结合起来,继续加强整改落实。3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做好脱贫攻坚考核准备工作,根据“大回访”工作掌握最新贫情,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各项指标和省级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持续将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二是进一步优化《木城乡精准脱贫攻坚(2018-2020)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路线图等具体工作,将工作做细做实。
牵头单位:乡级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乡直及驻木单位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乡党委、政府对扶贫开发的统筹协调。统筹优化各类扶贫资源和力量的配置,保证各项扶贫政策和项目能够顺利实施。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成功经验和有效扶贫模式的总结和推广,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
落实党委和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责任。乡委政府做好上下衔接、辖区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对全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致富进行统一部署,统筹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的配置。明确各级党政领导为扶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在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加强落实,进一步强化对扶贫开发规划、项目和资金的落实责任。明确驻村工作队与村干部的职责分工。不断加强村干部的业务工作水平,提高胜任脱贫攻坚工作能力。驻村工作队应积极配合村(社区)的工作,负责适时准确地提供贫困信息,如实反映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追责制。
(三)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
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在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背景下,按照权责匹配原则,强化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县政府承担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的具体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
(四)进一步提升“挂包帮”和驻村扶贫工作成效
认真落实省、市、县、乡挂包帮工作要求,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贫困乡村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贫困乡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帮扶工作,把贫困村与帮扶单位、贫困户与帮扶干部结对子,做到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深入了解所驻村基本情况,收集掌握村情民意,指导村组做好发展规划,为当地发展积极出谋划策。推动帮扶项目落地,督促项目实施,监管资金使用。发挥好挂钩帮扶责任人的作用,要深入挂钩负责的贫困户家中,对所挂钩贫困户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帮助农户理清发展思路和模糊认识,克服“等靠要”等消极依赖思想,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跟踪了解帮扶项目实施情况、贫困户发展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帮扶措施,确保挂钩帮扶的贫困户如期脱贫。
(五)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不断培育科技人才、致富带头人、流通经纪人等,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每村树立致富示范户、脱贫示范户,完善培养致富带头人、结对帮扶制度,构建系统化的扶持、管理和引导机制,形成脱贫争富的良好氛围。建立民营企业联系贫困村和贫困户制度,组织企业到贫困乡村进行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多种形式投资兴业,发挥企业在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优势,促进农企双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发挥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致富带头人帮扶培养制度,为新型农民、致富带头人、流通经纪人设置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设立致富带头人、流通经纪人帮扶项目。鼓励种养殖大户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发挥致富带头人“传、帮、带”的主体作用,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和扶持发展基金。
(六)强化跟踪问效抓整改
全面抓好巡视、巡查、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结合自身自检自查,建立健全长效的跟踪问效机制和整改机制,切实落实脱贫攻坚突出问题责任追究。继续强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禁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庸、懒、散、浮、拖”、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正风肃纪,为脱贫攻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