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5030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见实见效,进一步优化校园食品安全环境工作,近期,木城市场监管所联合乡纪委、木城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利用开学之际“三重点”检查辖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加工单位是否履行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体育部门,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好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校长每月召开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安排,对下个月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并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餐陪餐制度,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等,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检查校园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辖区内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所发现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监管,重点检查两证情况,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食品贮存情况,食品加工、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及台账登记情况等环节,明确学校食堂禁止加工菜品,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重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前期整改落实情况。市场监管所针对前期木城中学存在的顶棚和墙面有污渍、进门和出门无防蝇帘、风幕机过小、窗子无纱窗、摆放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核查,通过现场核实木城初级中学现已拨付6.8万元,对此前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