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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240619-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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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木城乡“三压实”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清风云南建设“惠民行动”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木城乡“三压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首先领导重视到位。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进行研究部署,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其次组织保障到位。乡级成立了主要领导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分管领导为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为办公室主任,各有关单位及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由党政办一名工作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级由监委会主任担任食品安全信息员,具体负责本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级由村民小组组长担任本村民小组的食品安全联络员,配合乡村做好本小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指导工作。切实做到食品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最后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食安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木城实际制定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乡政府对各村(社区)、乡直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强化了属地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压实学校食品加工单位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体育部门,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好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校长每月召开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安排,对下个月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并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餐陪餐制度,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等,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压实市场监督管理责任。木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认真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辖区内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所发现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监管,重点检查两证情况,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食品贮存情况,食品加工、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及台账登记情况等环节,明确学校食堂禁止加工菜品,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