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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家庭申请临时救助,现将审核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木城乡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木城乡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875-6810003
序号
拟保障对象姓名
家庭所在村(社区)
拟保障人口数
拟救助金额(元/月)
1
李爽
木城村等散组
5
5000
2
郑桂芬
木城村木城组
3
胡贵荣
花椒村小黑箐组
4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