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2-010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2-01-03 |
文号 | 木政发〔2022〕3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3号),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建议函(2021-45),结合木城灾情情况,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木城乡2021-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23万元分配如下。
一、分配方案
乌木寨村5万元,其余4村(社区)每个村(社区)4.5万元(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保财资环〔2021〕143号文件要求,本次分配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专项用于冬春期间需救助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给予补助。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的形式发放。
(二)各村(社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占用、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情况请于2022年1月7日前报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赵晓明,邮箱:mczhb@126.com)。
(三)各村(社区)要持续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时、客观、真实做好辖区灾情信息收集上报,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为做好冬春救助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附件:木城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
春救助)分配表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日
附件
木城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021-2022冬春救助)分配表 |
||
村(社区) |
用途 |
分配金额(万元) |
鱼塘垭口社区 |
专项用于支持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
4.5 |
木城社区 |
4.5 |
|
老满坡村 |
4.5 |
|
花椒村 |
4.5 |
|
乌木寨村 |
5 |
|
合计 |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