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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21-022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救灾 发布日期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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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水利、水务
木城乡2020年汛期防汛减灾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汛期防汛减灾工作,提高我乡汛期突然发生时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的减轻因山洪、滑坡等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防洪条例》《龙陵县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以及相关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洪工作目标总则

(一)防汛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综合协调的原则,实行乡、村、组分级负责制,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积极协作,共同做好全乡汛期山洪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二)山洪灾害是指自然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有关的灾害;山洪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山洪灾害时,为了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二、汛期山洪灾害预警

根据山洪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灾害发生或出现临灾险情后,立即向乡人民政府和乡水利工作站报告;各村(社区)、小组根据灾害或险情具体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根据伤亡人数或造成经济损失灾害等级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级。

1.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3.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4.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三、2020年灾害趋势预测

(一)致灾影响因素预测

1.2019年气候概况及2020年年度气候趋势预测

2019年龙陵总降雨量1729.7mm,比2019年少403.7mm,比历年少372.9mm,降水主要集中在主汛期6—9月,8月雨量最多,达457.6mm,2019年日最大降雨量出现在7月15日,107.4mm;5月下旬雨量达到雨季开始标准,雨季于9月下旬结束。

预计2020年总降雨量1960mm,比2019年多231mm,比历年少133mm。汛期(5—10月)降雨量1790mm,占年雨量的90%。主汛期6—9月四个月雨量1460mm,占全年雨量74%,主汛期雨量大且较为集中,是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段。

2019年龙陵平均气温15.8℃,比去年平均值低0.3℃,比历年平均值高0.8℃;年极端最高气温出现在7月19日,29.2℃,年极端最低气温出现在1月28日,1.6℃。总的来看,年内降水除1月、8月较历年偏多外,其余月份均为偏少;年内5、6、8、10月气温较历年偏低,其余月份均为略高至偏高。

1—4月雨量为正常略偏多,气温偏高,冬春季冷暖变化幅度大,有区域性和阶段性低温霜冻出现,冬季1~2月大部分地区出现区域性和阶段性低温霜冻的可能性较大,无倒春寒天气。冬春干旱较常年偏轻。全年热量条件正常。

年内降雨以阵性为主,干湿分明,干冬雨少。预计1—3月有轻度干旱,夏季雨量充沛。雨季于10月下旬结束。

汛期(5—10月)降雨量1780mm,占年雨量的90%。主汛期6—9月四个月雨量1460mm,占全年雨量74%,主汛期雨量大且较为集中,土壤湿度饱和,是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段,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监测点务必做好思想准备,制定防灾预案,确保措施落实,充分利用山洪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尽可能预防灾害发生所造成的危害,降低灾害损失。

2.自然地理致灾因素

木城地处横断山脉滇西纵谷南端,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形、地貌、地质复杂多样,山高坡陡,雨季集中,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环境较复杂,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人为致灾因素

近年来,由于道路建设、水利开发、采砂采石、其它工程建设,对地质有不同程度的扰动,出现了大量的高陡边坡及废弃土石,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它人为地质灾害的概率随之增大。

(二)总体趋势预测

根据近年全乡汛期灾害隐患现状、危害特征及历年灾情雨情、地震和工程活动等诱发因素,预测2018年全乡地质灾害有如下特征:

1.汛期灾害类型

全乡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自然因素诱发的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次为工程建设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2.灾害易发期

全乡地质灾害高易发期为主汛期6—9月。

3.灾害发展趋势

2020年全乡灾害活动频度和危害程度仍具较高水平。重点区域为弓背山、麦地垭口、大青树和锅底塘,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工程活动有老满坡搬迁点、鱼塘垭口搬迁点、木城街道尾水、桦桃林街道尾水排放,公养河水利建设、公养河四级站、乡村道路建设、河道非法采石采砂等对环境扰动较大,引发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我乡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对象和威胁范围

2020年木城乡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区域涉及2个村委会、2个社区、7个村民小组。经省级详查审核保留7个监测点,推选确定12个监测员。主要监测点为鱼塘垭口社区的弓背山滑坡监测点,受威胁人口10户45人;乌木寨村的大青树组(含垭口寨)滑坡监测点,受威胁人口6户24人;老满坡村的麦地垭口滑坡监测点,受威胁人口7户30人;乌木寨村的常兴寨组滑坡监测点,受威胁人口18户69人;木城社区的等散组滑坡监测点,受威胁人口8户33人;木城社区木城组滑坡监测点,受威胁人口2户6人;老满坡村锅底塘组滑坡监测点,受威胁6户25人;龙陵县岔河电站滑坡监测点受威胁人口8人。得益于2017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搬迁项目,弓背山和麦地垭口两个中型滑坡监测点村民得以搬出,但存在一部分村民返回原居住地耕种和暂住等现象,对其生命财产仍有威胁,根据实地排查统计威胁情况并参照相关指标现将弓背山和麦地垭口两个监测点降为小型滑坡监测点。

五、应急机构

成立乡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 陈德超 乡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 李建斌 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余嘉龙 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 刘佳佳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春快 乡党委副书记

王德积 乡组织委员

廖耀高 乡宣传委员

文贵林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闫能禄 乡纪委书记

石正旭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立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边境派出所所长

何 智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正应 乡财政所所长

陶民东 乡党政办负责人

郭实兴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杨正贵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黎茂龙 乡社会综合治理办负责人

李 位 乡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赵志明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德超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工作人员

杨云仙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工作人员

段瑞才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工作人员

张家押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工作人员

姜加田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陈万佐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

房忠平 乡林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永超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 轩 乡安监站、交通管理所负责人

余晓静 乡司法所负责人

杨林茂 乡中心学校校长

段怀仙 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邵维锁 乡卫生院院长

番茂忠 乌木寨村党总支书记

郭玉琴 老满坡村党总支书记

罗忠和 花椒村党总支书记

明正武 木城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青仁 木城鱼塘垭口社区党总支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木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赵志明担任办公室主任,杨云仙、段瑞才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一)指挥决策机构及其职责

指挥部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和指挥全乡汛期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研究部署各项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和实施工作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抢险救灾工作有关重大问题,指挥部成员在汛期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二)组织协调机构及其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乡汛期相关应急处理工作的综合协调。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命令和决策,处理应急救援日常事务;协调、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上报;开展汛期山洪、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及应急技术处理。

(三)下设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乡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组长余嘉龙,负责带领指挥应急分队和组织民兵,并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抢救受困人员、抢修工程、消除隐患;及时组织把受灾害威胁人员及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组长杨云仙,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并参与调查、核实灾情和险情,组织对灾情或险情的监测评估,确定灾害等级或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或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等。

3.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组长邵维锁,负责联系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参与抢救伤员和组织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救灾安置组:组长杨正贵,负责联系民政等相关部门并参与组织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工作,接受捐赠,帮助解决灾民无力解决的衣、食、住等方面困难,安排灾后救济。

5.治安保卫组:组长杨立云,负责参与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救灾物资、灾区人员、财产和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应急资金保障组:组长杨正应,负责参与落实政府安排的抢险资金、监督指导救灾资金及物资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

7.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组长段怀仙,负责联系交通、水利、民政、财政、通信、供电等部门并参与指导灾区抢修受损的通信、供电、交通、水利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等。

六、应急准备

(一)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和单位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

(二)各村组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应急队伍和人员的落实,进行必要的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各村组和单位若发现或接到汛情信息时,应立即报告乡防汛指挥部,指挥部派出调查监测组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或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指挥部准备或及时启动突发性防汛灾害应急预案。

(四)乡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部负责开展减灾防灾和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七、应急行动

(一)临灾应急行动

1.组织防汛调查监测组人员和有关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规定预警信号,确定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4.做好汛期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准备。

(二)灾害应急行动

1.灾害发生时,接到灾情信息(信号)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的向乡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所、水管站等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发生灾害所在地的单位或组织要立即启动灾害应急预案,充分调动现有力量进行人员抢救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防汛指挥指挥部接到灾害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启动突发性防汛灾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分工,组织调动各组人员,开赴现场,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迅速查明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损失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3.根据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请示上级相关部门,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其他设施、设备(事后按规定处理);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请示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4.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的配合协调工作。

5.指挥部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减灾救灾工作开展情况,争取指导和支持。

(三)事后处理

灾情或险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及时宣布结束灾害或临灾应急期,撤消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