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31105-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3-11-05 |
文号 | 浏览量 |
木城乡广大人民群众:
您好!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耈街乡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请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共同打造“平安木城、幸福木城”,为此我们温馨提醒您:
一、安全用火。积极履行防火义务,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烧烤,严禁在树林内、田间焚烧植物秸秆、垃圾杂草,严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护林员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若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扑救。房前屋后不堆积可燃物品,出门前检查室内电源、气源、火源是否关闭。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卧床吸烟,不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废纸篓或垃圾桶内。
二、安全用电。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入睡前、营业结束后要关闭电源开关。及时检修家用电路,排查用电隐患,不在取暖设施、电源插座等周围放置可燃物品,不在无人的情况下使用电热毯、电火盆等设备,做到人走电断,家中有老人、小孩的更要提醒注意事项,避免触电。
三、安全取暖。烧柴烧炭取暖一定要注意通风排气,不能在密闭空间中生火,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使用电器取暖一定要注意规范家庭安全用电,“即用即开,不用即关”,及时更换老化的电器和电线。同时,切勿在电暖器、太阳灯等取暖电器上烘烤衣物,任何取暖电器正面都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引火取暖,电热毯切勿彻夜通电使用。
四、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驾车人员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和无证驾驶,自觉文明礼让,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车辆及农用车,遇大雾天气和结冰道路不驾乘车辆外出。驾驶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严禁违规运输汽油、柴油和危险化学物品,乘坐客运车辆不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
五、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经营主体要提高食品卫生安全认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定期进行体检,防止传染疾病传播;要安全使用燃气,使用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条件的零售商销售的燃气,并及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要注意食材质量检查,严防过期变质食材流向餐桌。购买食品要仔细查看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查看外包装是否完整,食材是否新鲜,不购买“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就餐时尽量不饮酒或者少饮酒,不劝酒酗酒,营造文明聚餐、健康饮酒的良好氛围。
六、防溺水安全。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尤其是监护工作,教育孩子切实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私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措施和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而擅自下水施救。并严格教育孩子不要到洞边、水沟、水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七、烟花爆竹安全。必须从有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门店购买,燃放时要将烟花平稳放置,且不能在柴火等易燃物旁燃放,防止烟花火星引燃杂物。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差,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家长陪同下进行。
八、电焊及热切割安全。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焊、热切割等特种作业,上岗操作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电焊及热切割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作业。要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焊割作业。
九、自然灾害。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避免在不适宜户外活动的情况下外出。雷雨天气不看电视、不拨打固定电话,在外面遇雷雨天气时,迅速找到安全的避雷场所,避雨要远离高压线路、电气设备等危险区域,避免在低洼地带、山体滑坡危险区域活动。
父老乡亲们,安全你我他,平安靠大家!请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行动,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