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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09_E/2016-102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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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城乡项目安全生产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木城乡项目安全生产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木各单位:

《木城乡项目安全生产备案管理办法》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1682

木城乡项目安全生产备案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根据省、市、县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恶性事故、机械事故,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一、高度重视、依法依规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备案管理列入项目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部署、检查,定期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二、备案条件和标准

1.在木城乡境内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施工项目;

2.施工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4. 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5.参与备案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三、备案所需材料

《木城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措施备案审查申报表》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备案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项目安全生产备案由乡安监站负责办理,组长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李建斌担任组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余嘉龙任副组长,乡安监站站长罗加正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

六、其他要求

1.乡项目办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备案制度;

2.乡安监站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4.各施工单位有义务配合乡安监站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附:《木城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措施备案审查申报表》

木城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措施备案审查申报表

备案审查单位:                                            备案审查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造价

建筑规模及内容

工程(结构)类型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驻场代表

电话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安全负责人

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项目经理

电话

项目安全负责人

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类别

措施审查资料内容

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工程管理人员名册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分析报告

设计单位对安全施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监理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资质证书

专业安全监理人员配备情况

安全生产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方案

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许可证

各部门及人员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

结合现场特点制定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经理、安全员职业资格、上岗证

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件

现场抽查

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施工措施与项目施工特点结合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

监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审查意见:

备案审查人:

年  月  日

注:1、该表由建设单位将审查情况据实填写,没有的内容作缺项处理。参建各方对审查结果审核签字。

2、安全监督机构审查人填写备案审查意见。

3、备案审查完成后该表存入该项目监督检查档案,原资料退还。

4、该表一式四份,安全监督机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