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2-072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07-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职责和责任制度
(一)单位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
2、负责申报推荐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研究提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方案并监督实施;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研究提出划定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审核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
3、指导、协调地区博物馆业务工作;核准博物馆设立、主要事项变更;组织开展博物馆间的交流协作;负责部门馆藏文物鉴定、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博物馆建设。
4、负责文物建筑修缮、抢险加固和迁(复)建工程审核报批工作,并组织验收;审核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改建和拆除工程。
5、协助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负责本地区出土、馆藏文物的挑拨。
6、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
7、负责全地区各文物景区内旅游,影视拍摄的审批。
8、负责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经营活动,对旧货市场实施文物监管;负责文物商店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9、负责文物保护单宣传工作。
10、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播电视文化中心的工作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对全县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负责全县地上、地下文物和传世、流散文物的征集、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制定保护规划、修缮审批、指导和监察工作;承办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文件管理制度
1.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根据文件属性、类别,相关人员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登记,做好相应的记录,以备查阅,其余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收文。
2.文件的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专人负责,若发现文书丢失,必须查明原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机密文件由专人保管,并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一般性文件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由专人对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存档或清退。
4.上报的各种公文规范性分类存档。
三、单位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作风,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严格工作纪律,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和旷工;外出办事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
2.上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相互串岗、溜岗买菜、吃早点或不在岗;严禁玩电脑游戏、随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看电影等工作以外的活动。
3.需请假的,必须提前请假,并写出书面请假条报批,请假期间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出行县外者必须做出说明;请假期间,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或行政办公室的安排,请假期间不接听行政办公室或领导电话者、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4.普通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部门领导审批,两天以上(含两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初审并签署意见,报主要领导批准;所有请假条需转交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案。严禁请“霸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严格按出差审批制度执行,并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间和地点。
5.工作提倡正常上班时间内抓紧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因特殊情况需加班的应服从单位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安排。
四、印章管理制度
1.单位印章和公用的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单位负责人管理和统一使用。
2.印章的管理,遵循保密的原则,保管印章的地方应当装配牢固的锁,用完立即关锁。
3.印章的使用实行请示许可制度。各类文件、图表、材料、合同书、授权委托书、申请书、证明、登记表、介绍信等书证在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前,原则上应由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名。在不涉及单位重大事宜的前提下,也可以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盖章。人事录用、工作调动、资金拨付、签订合同、授权委托、批准某一项工作、批准相关指标等涉及单位重大事宜的用印行为,必须在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
4.杜绝空白介绍信、证明、合同书、授权委托书、登记表、信笺的盖章使用,前述涉及或可能涉及单位重大事宜的材料需作空白盖章时,必须在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并如实严格登记份数。交回的未使用完的盖有印章的空白材料必须及时销毁并做登记。
5.非印章管理人员在使用印章时必须接受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控制。
6.凡不符合手续和制度的文件、材料、图表、书证等,印章管理人员无权私自启用印章,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7.印章管理人员使用印章错误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政纪处理规定执行。
8.严禁印章管理人员玩忽职守使印章脱离监控,违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失误的,按有关政纪处理规定执行。
五、资金管理审批制度
1.业务费的审批:每张原始发票上需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分管领导签注意见,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报账;购买办公用品、食品等必须附明细清单;会议、培训支出必须附相关通知、签到册等。
2.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遵循先办手续后采购的原则。
3.财政拨付到单位的专项资金,按规定到单位统一报销,并附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验收清单。
4.报刊订阅制度:公费订阅书籍、报刊需经分管部门领导审查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务人员统一订阅。
六、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和管理:日常办公用品及特殊办公用品的购买,由各部门提交计划报主要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由采购人员统一办理;需要办理政府采购的,由财务人员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保管人员要认真做好购买的日常办公用品的登记管理,需要时由保管人员统一支配安排。
3.需报废的办公用品由财务室统一办理报废手续,报废办公设备、废旧书籍、报刊等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处理。
七、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守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
4.勤于学习,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敢于担当,服从分工。办事认真、负责、准确、迅速,注重质量,讲究效率。
6.树立全局观念,加强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不扯皮、不推诿。
7.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注重自身仪表和形象,讲究文明礼貌。
8.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行政工作的决定,保证政令畅通,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接受工作任务时不发牢骚,不做脸色。
10.维护单位的形象和荣誉,严守工作秘密。
八、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信息交流中谈论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不擅自携带秘密材料或涉密载体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和参加涉外活动。
8.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地方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擅自复制、留存、销毁涉密载体。
10.不在普通电话、普通传真、明码电报、普通邮局、无线通信传输秘密,不在互联网上存储、传递、处理秘密。
11.不得向主管机关隐瞒自己或者他人的失密、泄密、窃密行为。
12.对违反保密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