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2-012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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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文物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论述和对文物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深入挖掘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不断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和能力,现将木城乡文物保护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木城乡历史文物基本情况
目前,木城乡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马鞍山遗址,位于木城乡政府西南5公里。马鞍山鞍部西面。属怒江北岸三级台地。台地坐北向南。面积2000平方米。实地调查遗址发现有较多的磨制梯形石斧、重肩石斧、石镞、石刀纺轮及夹砂陶片等遗物,为我县怒江流域代表性的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1988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四处,机动田遗址、木城田遗址、老满坡水碾房、水磨房、包包园遗址由辖区村(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保护。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主体监管责任,做到人人齐抓共管
按照主管责任、主体责任、属地责任、联系点责任的要求,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工负责”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以点为主,层层成立了文物安全领导小组;由上而下层层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将目标任务量化细分,落实到人,确保了每一处文物都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文物保护措施,做到管理安全有保障
一是通过不定期到马鞍山、机动田遗址等历史遗迹所在地了解文物保护情况,认真排查历史遗迹受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损坏情况,制订专项保护措施,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时限,逐一解决销号;二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建立完善的文物档案和安全保护巡查记录。一旦发生文物消防或其他安全事故,启动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乡五处历史遗迹日常维护管理较好,一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
一是文物管理资金投入较少整体保护能力较低,没有专业单独的文物保护室。二是文物征集费的缺乏,使我乡的文物征集活动无力开展,很多有价值的文物流传在民间,得不到有效保护。三是对文物的种类类别和保护的价值意义宣传不到位,群众难以辨别,容易出现人为破坏。四是保护工作中的社会公众参与的缺失。就目前来看基层文物保护上,均存在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对文物保护重视不够,社会群众参与率文物保护不太理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实现文物的活态保护和合理利用
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为一座城市、一个国
家的整体旅游带来“灵魂”的支撑,“文化”的吸引,“鲜活”的可视,“耐久”的品味。“文物开发和利用最为重要的是活态保护与传承,因此,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是实现文物合理开发利用,创造较好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也是目前最受公众欢迎的途径之一。基层文物保护单位应该全面分析本地方文物特性,优势及可行性,进行创造性的加工与开发,针对本地方特征,开发一些独特的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文化创意产品。
(二)注重文物保护与开发的人才培养
目前基层文物保护单位、社会保护力量的人才培养方面,存在基层文物保护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强,急需建立专业队伍人员的政治、业务的长效培训机制。同时,根据当前文物事业发展的需要,文物+旅游大融合的发展需求,基层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的缺乏、专业保护能力不强等问题,要科学合理地做好文物保护与开发的人员培养。
(三)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公众参与
文物保护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来实施管理是不能全面做好的,应该引导各方面力量,引导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文物保护公众的广泛参与基础的平衡,既满足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满足文物社会保护的外在要求。因此,文物保护应该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通过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及宣传方式,让更多民众了解保护文物的重要性及保护的方法及相关知识,鼓励各级组织开展文物保护的志愿性服务,扩大文物保护的公众参与度。
(四)制定有效的文物管理制度及原则
制定有效的文物管理制度,创新保护方式。这不仅有利于文化的持续保护及创新发展,还有利于节省保护费用,提高保护效率。通过把文物的使用管理权放入社会市场经济中去运行,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将更多地文物面向公众开放,被公众所使用、所熟悉。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