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1-022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优化换届选举后村(社区)岗位设置,结合村(社区)“两委”成员设岗定责情况,经研究决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社会工作员、综治维稳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
1.岗位设置
全乡5个村(社区)各1名,共5名。
2.工作职责
(1)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参与研究和做好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
(2)协助村(社区)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配合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配合抓好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配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员统计等基础业务;
(3)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做好党员档案管理、党员作用发挥等基础党务台账,协助做好村(社区)下设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协助抓好村组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
(4)负责村(社区)远程教育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党支部、“云岭先锋”APP 的日常管理运维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远程教育学习,按要求完成网上党支部教育学习信息、基础党务信息录入和综合服务平台短信群发、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工作;
(5)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撰写党建信息和网评文章等;
(6)完成村(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村(社区)社会工作员
1.岗位设置
木城(社区)1名、鱼塘垭口社区1名,共2名。
2.工作职责
(1)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答复群众咨询,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2)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张贴新政策、新规定的宣传资料。
(3)协助乡级做好本辖区内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和公示等工作,做好已批准的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
(4)协助乡级做好灾害救助、大病医疗救助、老年人福利事业管理的服务职能等工作
(5)协助乡级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掌握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工作情况,及时足额发放定期抚恤补助金和优待金等。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村(社区)综治维稳员
1.岗位设置
乌木寨村1名,共1名。
2.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乡党委、政府及综治维稳信访办公室部署,处理本辖区的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日常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年度目标,规范完善档案资料;
(2)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基础上,坚持就地化解矛盾,坚持信访代理制度,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3)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协助公安部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4)组建基层维稳应急处置队伍,预防和处理维稳群体性事件;
(5)加强流动人口和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等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
(6)加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大力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
(7)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8)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9)组织开展法制、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政治可靠、党员优先,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律,讲规矩,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事业责任感强。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智能手机,热爱党建信息化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招录本月),大专及以上学历,保山市户籍。
4.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无个人不良记录。
6.优秀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党员及有党务工作经验的优先,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优先,录用后可担任5年服务期的优先。
7.不得聘用的情形:(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侦查的;(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3)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煽动、组织或参与过非法上访的;(4)县委组织部认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根据《关于明确村(社区)换届选举后岗位设置及相关人员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工资待遇由基础补贴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补贴2200元/月;绩效考核奖励以9600元为基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的领取绩效考核奖励的120%、称职的领取绩效考核奖励的100%、基本称职的领取绩效考核奖励的80%、不称职的不兑现绩效考核奖励。任职第一年的绩效考核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月数进行发放。参照村干部缴纳相关保险。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中共木城乡委组织,乡组织人事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一)发布公告
龙陵政府门户网站、木城乡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所用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1年2月25日至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木城乡组织人事办公室。
2.报名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15906987409;
马女士,联系电话:13908750463。
3.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1张;
(5)报名和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由应聘者自行打印并填好个人信息,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审查。
4.审查时间:3月1日至3月3日。
5.审查方式:由乡级初审后县级联审。
(三)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试方式,初试方式为查阅材料、面谈或笔试。笔试内容为党务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满分100分,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入初试环节。初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复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仪态举止,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含60分)者直接淘汰。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由木城乡人民政府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在龙陵政府门户网站、木城乡微信公众号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乡党委、政府分配到村(社区),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管理考核
(一)实行“县审、乡招、村用”的方式,由乡组织办、村(社区)负责对党建助理员、综治维稳员、社会工作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考勤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政治信得过、工作有本事、作风上过硬、群众信得过的将作为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
(二)党建助理员、综治维稳员、社会工作员实行聘期管理,由乡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1个聘期为5年,聘用合同1年1签。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中共木城乡委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贴照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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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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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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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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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现 有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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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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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高中及以后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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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 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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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意见 |
评价意见: 派出所所长(签字):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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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组意见 |
评价意见: 审查人签字: (乡党委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