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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22-0527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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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进入6月,村民频繁进入山中采摘各类野生菌,大量野生菌上市,进入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有效遏制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乡(镇)、村,各学校各餐饮服务单位、各市场主体做到:一、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云南省常见有毒野生菌可以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查询。链接:http://www.yncdc.cn/newsView.aspx?id=126090。二、食用野生菌应避免多种类混杂,烹饪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严禁生吃凉拌,不宜同时饮酒。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含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五、各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野生菌中毒防控科普知识,不轻信所谓的“民间经验”,宣传引导做到入村入户,人人知晓。六、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就诊。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在欢庆佳节的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科学饮食消费,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