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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19-0910006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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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勐糯镇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龙食安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勐糯镇食安办特作出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食品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行动,切实推动“食品安全问题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整治时间

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是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由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心学校、农机站多部门联合行动,坚决打击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网购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或其他有害物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农村、校园周边经营“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化肥、种子、饲料、兽药,涉及食品安全的肉制品、乳制品犯罪。二是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和派出所联动,合力整治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乱象,对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企业、酒店、会所、各类活动中心等为重点场所,以开办健康养生讲座和体检义诊名义违法销售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各类媒体发布欺诈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广告,特别是宣称治疗功效;未经许可销售保健食品,特别是销售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违法添加药物、标签标识不全等产品;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网络销售主体资质不全,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等问题为重点内容进行整治。三是由中心学校、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等部门合力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情况;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等大宗食品原料管理情况;落实食品进等制度情况。四是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业部门、卫生院等部门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进行整治。整治重点为年度抽检监测计划落实情况,抽检信公示情况,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违法行为处罚情况,食品安全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风险分析情况。五是由农业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整治。重点整治高毒、高残留农药,特别是高毒有机磷农药在蔬菜、水果上的违规使用等;畜牧业重点检查违禁药物、兽药残留、检疫以及养殖、经营场所的防疫条件等;水产业重点检查渔药残留、激素类添加剂、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

四、整治措施

一是全面开展线索排查、信息研判工作,逐条梳理盯办,坚决依法打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通力协作,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开展自查整改,主动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四是强化宣传,开展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同时鼓励消费者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时举报、投诉问题产品,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五是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六是点检查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是否合法,进货验收记录和销售台帐是否完整,对违规经营高毒、剧毒农药及禁用、限用农药的企业或个人要从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协调工作进度,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广泛宣传,群众共治。要把此次整治行动作为宣传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力推手,灵活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全力营造人人参与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整治、确保安全。此次整治行动,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分析线索和问题本质,区别分类,合理制定整治方式与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