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50113-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救灾 | 发布日期 | 2025-01-1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
根据《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分配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龙应急发〔2025〕2号)文件要求,为支持做好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各村受灾情况,现将勐糯镇2024-2025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万元分配至丛岗村(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丛岗村一并贯彻执行。
一、该资金仅限于2024年度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员(灾情统计系统上报),不得随意更改,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给予补助。
二、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规范发放。收集完善发放相关台账资料( 申请表、公示照片、受灾照片、需救助人员花名册、分配方案、村(社区)评议救助人员相关会议记录等)。
三、要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补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省级2024-2025年冬春预计救助系统上报需救助对象必须全部救助到位;资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按提示信息模板发送相关信息。
四、镇纪委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环节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追踪考核,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结合冬春救助工作实际,为确保春节前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至受灾群众手中,请丛岗村加快工作进度,1月20日前,争取全面发放到位。
六、要持续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时、客观、真实做好辖区灾情信息收集上报,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为做好冬春救助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附件:勐糯镇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勐糯镇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救助人口(人) | 救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丛岗村村民委员会 | 490 | 2 | |
合计 | 490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