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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25011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救灾 发布日期 2025-01-1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减灾救济
勐糯镇人民政府关于分配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

根据《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分配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龙应急发〔2025〕1号)文件要求,为支持做好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各村受灾情况,现将勐糯镇2024-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4万元分配至各村(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村一并贯彻执行。

一、该资金仅限于2024年度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员(灾情统计系统上报),不得随意更改,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给予补助。

二、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规范发放。收集完善发放相关台账资料( 申请表、公示照片、受灾照片、需救助人员花名册、分配方案、村评议救助人员相关会议记录等)。

三、各村要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补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中央2024-2025年冬春预计救助系统上报需救助对象必须全部救助到位;资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按提示信息模板发送相关信息。

四、镇纪委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环节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追踪考核,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结合冬春救助工作实际,为确保春节前将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至受灾群众手中,请各村加快工作进度,1月20日前,争取全面发放到位。

六、各村要持续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时、客观、真实做好辖区灾情信息收集上报,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为做好冬春救助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附件:勐糯镇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勐糯镇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救助人口(人)

救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勐糯村村民委员会

173

3.1


2

大寨村村民委员会

154

2.8


3

沟心寨村村民委员会

69

2


4

丛岗村村民委员会

490

6


5

海头村村民委员会

413

7.4


6

田坡村村民委员会

153

2.7


合计

1452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