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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22-0129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救灾 发布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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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致勐糯镇人民的一封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公开信

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

全民总动员,防火保安全!春节临近,校园学生放假,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也随着增加,气候也明显回升,林间可燃物不断增加,风大物燥天气不断增多,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不断攀升,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进入严峻时段。为确保勐糯镇春节森林草原平安,进一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特此致全镇人民一封信。望各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和预防工作。

一、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的6月15日为我县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在防火高火险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草原防火区从事生产性、非生产性用火。另外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不审批农事用火,请大家积极配合。

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不得动员老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对于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玩火烧山烧林违法行为。

三、改变插年松的陋习,更不允许到勐糯镇集市进行售卖年松,一经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条例进行严惩,勐糯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春节期间将会安排护林员到社区进行巡查,请大家自觉遵守。

四、春节期间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等其他野外用火情况。也请广大人民群众春节前对自己家里面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有安全隐患的,请及时与勐糯镇供电所联系整改。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他人在草原和林区用火,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或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向当地护林员、村社区报告,也可直接报告勐糯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报警电话:6820008、13330592955、18788475559。

森林火灾不仅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造成巨大的破坏,而且严重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严重干扰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为此,我们要共同树立文明用火意识,紧绷森林草原防火这根弦,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安全,就能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让我们积极宣传、积极行动,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的发生,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勐糯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