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2-05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农房抗震改造 | 发布日期 | 2021-05-0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 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建村〔2020〕46 号) 文件精神,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农房抗震改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总体工作部署要求; 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关于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相关指示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 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效和提高全省农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抓手。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提升为目标,逐步扭转农房抗 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最大限度保障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 基本原则
(一)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房抗震及危房改造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导并对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
(二)因地制宜,坚持标准。结合全县抗震设防烈度和当地 民居住房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建设,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过重,又要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不安全的问题。
(三)聚焦重点,稳步推进。优先保障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 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 目标任务
2021 年 12 月底以前,完成855 户不满足抗震要求户的住房改造, 达到安全稳固、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
四、 工作内容
(一) 改造对象和范围
1.优先解决龙山镇已实施且符合纳入条件的未补助户 55 户,其中低收入群体改造户 3 户(拆除重建 1 户、 修缮加固 2 户),一般贫困户 52 户(拆除重建 26 户、 修缮加固26 户) ;以及象达镇已实施未补助的 11 户。
2. 同步解决 2021 年动态新增低收入群体对象中住房安全有隐患的房屋和一般贫困改造户共 641 户。
3.将 2018 年县级自筹垫资实施改造的 148 户未达到抗震要求的 一般贫困户调整为 2021 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
(二)补助标准
已实施已补助对象执行原补助标准不变;已实施未补助对象以及2021 年动态新增对象依据不同贫困类型,不同危险等级确定不 同的补助标准,具体为:
1.农村“低收入对象”户改造按照修缮加固 12000 元/户、拆除重建 20000 元/户进行补助,低收入对象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贫困户。
2. 一般贫困户的改造按照修缮加固改造 10000 元/户、 拆除重建 15000 元/户标准进行补助。
(三) 纳入条件和要求
1.各地补助对象房屋须为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不达标的农房; 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的当年新建农房,农户意愿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 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 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 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含村干部、 国 有控股企业正式职工等 ;属一般户,家庭成员有工商营业执照 且实际经营,或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拖拉机、 三轮车、 摩托 车除外)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 入改造范围。属提前实施对象的,其对应纳入条件按实际实施年 度计。
( 四)审批流程。 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执行。各乡镇、村组要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 标、补助标准、 对象条件等内容;要督促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相关公示; 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确保整个工作流 程公开、公平、 公正。
(五)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两种方式为主。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要根据中央和省级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相关技术导则指南,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高烈度区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
( 六)科学有序组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可帮助农户推荐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开展统建。要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农房抗震技术力量培训,协调社会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服务,同时加强对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管理。
五、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借助农危改项目成熟的项目运作管理模式,在原机构保障的基础上,工作不停滞,力度不减少,要求不降低,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和新改造对象的技术保障服务工作,及时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相关事宜。
(二)加快任务进度和资金兑付。各乡镇要, 合理编制 2021 年改造对象的年度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政策 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 加大协同推进力度, 确保前期落实的 538 户改造户 11 月底前完成年度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12 月底以前完成项目验收; 后期新增 169 户 2022 年 5 月底以前完成改造达到 入住条件。项目整体按照先实施、 后补助的原则进行,项目验收 合格后各乡镇要及时足额兑付补助资金;改造对象经济特别困难的,可结合新开工农户改造进度和施工情况,按照最高至补助款 80%的比例提前拨款,支持改造农户备工备料和保障正常施工 ,剩余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 30 个工作 日内足额兑付。
(三)加强档案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 批准一户、 建档一户、 改造一户。 改造前属于危房的相关档案按 照危房改造项 目“一户一档”材料目录要求进行收集整理,不属于危房但不能满足抗震要求的按照住房质量提升项目材料目录进行收集归档;涉及项目资金保障年度的原材料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