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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17-1009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农房抗震改造 发布日期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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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下达2017年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

一、合理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统计危房以及申报情况,结合各村(社区)年度指标任务(见附件),按照“一户一方案”的工作要求,合理编制本村(社区)年度实施方案,不得随意调低修缮加固比例。对预下达任务中已提前开工实施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要组织逐户核查,不属于4类重点对象或拆除重建的建房面积未按规定要求建设的,不得列入危房改造计划任务范畴。

二、严格对象审核、审批。各村(社区)要严格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政策,指导各村(社区)按程序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申报和审核工作,严防重复享受农危改补助,确实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用到4类重点对象人群中。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要深入村组农户,组织、帮助、指导村组干部开展好农村危房改造前期工作,要严格落实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名单公示、对象审批等各环节要求,做到一户一档、核实一户、建档一户,改造一户、核销一户。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套台账,贫困身份未经扶贫、民政、残联认定,未录入4类重点对象危房信息系统,不得安排指标和补助资金。

三、严格执行分级分类补助标准。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C级危房原则上采用加固方式。D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且经济合理的,应当采用加固改造方式;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应当拆除重建。各村(社区)要按照“一户一方案”的要求,将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农户按照C级加固改造、D级加固改造、拆除重建、兜底帮建四类认真进行分类登记,严格按具体类型标准补助,用好用活补助资金,严禁将补助资金平均分配或拔高享受补助。

四、严格控制拆除重建建设面积。4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农户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干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兜底解决的特困户,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对于拆除重建的危房不按照面积要求开展改造或农户举债建设大面积房屋的,不得列入危房改造计划任务范畴。

五、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各村(社区)要结合地域特征、历史文化和传统特色,切实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加强对象户改造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保障建设质量,落实、完善验收工作,严防套取补助资金、向不符合要求对象发放补助以及假借名义收取各类费用或索取好处等问题发生。

六、全力确保目标任务实现。请各村(社区)根据前期落实情况,迅速组织再核实,将指标任务尽快落实到户,确保10月15日前全面开工,修缮加固农户于11底前全部竣工,拆除重建农户12月底前全部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