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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19-1223007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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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二、审批条件

(一)保政办法【2017】22号《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二)参保对象及范围,除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三)基金筹资;城乡基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每年7月1日-12月10日为下一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次年1月1日-12月31日享受年度医疗保险待遇,集中参保缴费期过后不再受理除新生儿以外的参保缴费业务;全市执行统一的筹资标准。

(四)城乡基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非本市户籍的还须提供居住证明

(五)新生儿参保手续,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办理落户手续,带户口本到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办理地点: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本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同意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监督: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电话:0875-6820008。

九、相关文书、表单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