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1-021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全面贯彻关于“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精神,根据《龙陵县林业局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龙林电传〔2017〕1号)及《龙陵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龙陵县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林发〔2018〕75号)文件精神,开展勐糯镇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以下简称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现将选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资格条件
(一)生态护林员报名选聘对象必须是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三)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名额分配情况
生态护林员选聘名额,全镇新聘6人(国家级生态护林员2人;省级生态护林员4人)。
丛岗村选聘名额3人(国家级生态护林员1人;省级生态护林员2人);沟心寨村选聘名额3人(国家级生态护林员1人;省级生态护林员2人)。
三、选聘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当地村委会申报,一户不超过1人,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各村民委员会按照选聘护林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初步审查申报选聘资格,确保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落实。并汇总相关资料,上报镇人民政府。
四、管护范围及管护报酬
生态护林员管护范围重点是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管护补助标准原则为10000元/人·年,不得低于8000元/人·年。
五、管理机制
(一)实行“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由村委会委托乡(镇)林业站进行监管,乡(镇)林业站承担辖区范围内护林员管护的监管责任。
(二)严格按照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的原则由乡(镇)政府组织考察、聘用。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扶贫部门汇总确认,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与聘用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责任书),管护协议(合同、责任书)一年一签。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2月11日至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