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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2023-0104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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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达乡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四季度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于2022年12月7日至10日对全县开展了龙陵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四季度督导工作,共抽取200户农户(易地搬迁户52户)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其中一般户28户、脱贫户71户、监测户101户(脱贫不稳定户49户、边缘易致贫户24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8户),发现4个方面9个问题,对照反馈问题,平达乡党委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全部认领。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推动平达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提质增效,经平达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治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和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存在问题以及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补齐短板弱项,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责任落实方面

1.落实整改责任有差距。一是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或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对2022年以来各级督查、检查、调研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对整改内容不熟悉、不清楚。如碧寨乡碧寨村、滥坝寨村,腊勐镇新和村、腊勐社区,象达镇赧洒社区、象达社区,龙新乡龙新社区、绕廊社区。二是部分村(社区)缺成立整改组织领导机构相关材料。如碧寨乡碧寨村、滥坝寨村,腊勐镇新和村,象达镇赧洒社区、象达社区,龙新乡龙新社区、绕廊社区。三是部分乡镇、村(社区)整改材料归集整理混乱,缺部分整改材料。如龙新乡龙新社区、绕廊社区,碧寨乡滥坝寨村、碧寨村,腊勐镇新和村,象达镇赧洒社区、象达社区,木城乡老满坡村,平达乡、平达乡橄榄寨村、安乐村。四是市级第二季度反馈平达乡安乐村“牛圈山安置点养殖小区效益发挥差”的问题,因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整改无实际进展。截至检查时,14间养殖用房有1间养殖1头牛,1间养殖8只羊,其余均闲置或堆放杂物。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问题整改报告制度,按照每次整改要求及时安排落实整改工作。乡级分管领导、乡村振兴办公室人员、业务员,村(社区)业务员及时向主要领导,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报告清楚各级督查、检查、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同时由主要领导带头及时研究、安排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形成相关痕迹材料。二是按照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材料归集整理的要求做好整改材料的归集整理工作。三是针对各级反馈整改后未取得实效的问题,切实履行好主体职责,到现场进行指导、研究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在整改时限内切实盘活资产,避免资产闲置,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进展,有联农带农作用的,确保持续发挥村级资产带农增收效益。四是继续压实帮扶责任。进一步压实乡、村以及驻村工作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强化作风、提升能力,提高思想认识。五是针对牛圈山整改问题,由村级挂钩领导带头,实地勘查情况,根据牛圈山实际住户需求,制定出养殖方案,根据方案切实发挥好养殖区作用。〔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不到位。一是部分村(社区)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立材料。如象达镇象达社区、龙新乡绕廊社区。二是部分村(社区)贯彻落实上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会议相关材料不齐全。如龙江乡蕨叶坝村,碧寨乡碧寨村,象达镇、象达镇赧洒社区,木城乡、木城乡老满坡村、鱼塘垭口社区,勐糯镇海头社区,平达乡、平达乡安乐村。三是部分村(社区)贯彻落实上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会议相关材料缺失。如象达镇象达社区、赧洒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乡、村(社区)两级成立本级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详细分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对于每一项重大决策都要有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并要求相关痕迹材料进行归档管理。二是形成一月一研究、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推进的工作制度。乡村两级按月研究本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形成一月一次的专题会议材料,会议材料至少要包括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等。〔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政策落实方面

调整完善促进脱贫攻坚群众增收政策措施不到位。平达乡未按要求制定乡级《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整改措施:与平达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对接工作,由两个部门根据平达乡实际情况制定好《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并按计划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工作落实方面

1.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有差距。一是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或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对按月监测预警,监测对象新识别认定、风险消除的程序不熟悉、不清楚。如碧寨乡碧寨村、滥坝寨村,腊勐镇新和村、腊勐社区,象达镇赧洒社区,龙新乡绕廊社区、龙新社区,镇安镇竹箐村。二是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不规范。如龙新乡绕廊社区2022年以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材料缺4、8、9、10月份村级初定会议记录;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所有监测户“一户一方案”均无“帮扶成效”栏;平达乡橄榄寨村未按认定程序规范识别监测对象,5月份新识别洪兆所户(未消除风险脱贫不稳定户),缺农户申请书和授权承诺书。三是第二轮“大排查”中收入核算填写错误。龙新乡龙新社区黄加新户(已消除风险脱贫不稳定户)《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中,女儿务工收入“48000元”错写为“4800元”,2022年务工总收入“162000元”错写为“16200元”。

整改措施:一是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要加强对村级日常工作内容的学习,做到对开展的工作、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一口清”。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严格落实《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保山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十条”>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抽查检查,每个季度采取视频抽查、电话抽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抽查3次,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确保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职,发挥驻村帮扶作用。二是根据《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手册》、《龙陵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龙巩固振兴组〔2021〕11号等文件精神,“以一平台三机制”为抓手,压实责任,精准施策,按照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一月一监测和帮扶工作,形成相关材料。三是做实做细日常工作,每月都认真落实村级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审核,县级确定和公告等退出程序。做到应纳则纳、应扶则扶、应退则退,对每一项工作都要认真开展检查核对,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工作无盲区、无死角、不遗漏、不出错。〔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落实就业帮扶工作有差距。经查阅资料和电话核实,存在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与实际不符。如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杨春燕、赵家国(夫妻二人),实际在广东省广州市务工,资料显示,岗位类型标注为帮扶车间;老满坡村莫争权,于2021年底返乡后,未再就业务工,资料显示,标注为回流已就业;平达乡橄榄寨村高尚准,2022年先后到浙江、上海务工(目前在上海),资料显示,2022年整年在昆明市官渡区务工(经核实为2021年务工信息),橄榄寨村周先余,2019年至2022年5月在腾冲市务工,5月至今在瑞丽务工,资料显示在广西北海市务工;平达乡安乐村李绍珍,2022年1月外出务工返乡后,未外出务工,资料显示,在大理务工未返乡。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长效跟踪机制。结合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乡、村、组就业务工情况动态统计,准确掌握务工人员信息变动。二是做好务工月监测工作。每月开展务工人员信息摸排,确保务工地点、时间、工资准确无误,务工人员无一遗漏。系统中月监测模块及时更新、真实反映务工情况。三是摸清底数。抓住春节前后的“窗口期”和“黄金期”,整合乡、村、组三级服务力量,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要求,通过入户排查、电话询访等方式,动态掌握全乡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及返乡务工人员底数。积极开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监测,分类建立台账,对返乡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情况、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乡村两级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有差距。缺村校研究控辍保学记录或学校提供的控辍保学材料。如碧寨乡碧寨村、滥坝寨村,腊勐镇、腊勐镇新和村,象达镇、象达镇赧洒社区、象达社区,龙新乡龙新社区、绕廊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4级责任体系和多部门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治理和防止早婚早育现象,压实责任,高位推动控辍保学。二是按照《龙陵县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龙陵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抓控辍保学,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责、部门配合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学校、村两委具体负责,有关部门、挂包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员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双线六长”责任制。三是做好台账统计,每学年、每学期,乡村两级联合中心校、村完小认真研究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形式,对本学年、本学期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安排;村(社区)积极配合好各级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同时完善日常工作痕迹台账;每学年村完小、中心校对本学年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痕迹资料及时归集整理。〔牵头单位:中心学校;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三级书记遍访低收入家庭工作台账整理不及时。截至检查时,龙江乡未完成乡党委书记、乡长遍访低收入家庭台账归集整理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龙陵县三级书记带头遍访低收入人口行动方案》,乡党委书记、乡长每年走访辖区内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的低收入家庭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至少1次。二是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员每年遍访辖区内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的低收入家庭、监测对象至少2次。三是做好台账记录,年末做好统计,形成纸质台账。〔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群众工作有差距。一是龙山镇白家寨村范常学户(一般户)不配合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入户时不按实际情况申报收入。二是普遍存在监测户不清楚纳入监测时间、纳入原因,同时已消除风险户也不清楚消除风险时间。

整改措施:加强政策宣传,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结合遍访低收入人口等日常工作,对广大农户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各级进村入户开展的相关工作。对监测户做好按月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内容的宣传,确保监测户知晓本户相关情况。〔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成效巩固方面

存在部分农户账实不符情况。一是核算人均纯收入人口与实际共享开支人口不符。如勐糯镇丛岗村罗绍旺户(已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户)在《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核算人均纯收入时,按照户籍人口4人算,入户核实该户共享开支人口有6人(另外2人为户主之入赘女婿及孙子,户籍在大理未转入勐糯镇丛岗村),测算的人口基数与实际不符。二是收入核算与农户收入实际不符。勐糯镇海头社区杨毕春户(脱贫户)家中2022年新生牛犊2头,没有出售,但在《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中核定肉牛收入26000元,成本支出16000元,净收入10000元。三是不认可《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核算收入。如碧寨乡碧寨村邱永顺户(已消除风险脱贫不稳定户)不认可务工收入,自述在外务工2人,每人每月收入只有3000元左右,《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中的91000元过高;腊勐镇腊勐社区张绍品户(脱贫户)不认可经营性收入《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经营性收入中记录的种植芋头1亩,收入3500元,入户核查农户自述种植芋头1亩,收入600余元;腊勐镇腊勐社区张文品户(已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户)不认可务工收入,认为《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中的32200元过高,自述在外务工1人,收入只有表中记录的三分之一;腊勐镇腊勐社区刘国其户(未消除风险突发严重困难户)不认可收入,在《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经营性收入中,核算种植百香果增收3000元,该户认为2022年百香果未投产,没有收益;象达镇赧洒社区岳发奎户(脱贫户)不认可务工收入,《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中,核算“机车修理增收50000元”,“枫斗加工增收25300元”,该户认为“机车修理,按3000元/月,年收入只有36000元”,“枫斗加工只有600元”;象达镇象达社区黄加宏户(脱贫户)不认可务工收入,黄加宏就近务工,《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中记录工资收入27000元,入户核查农户自述只有6000元;龙新乡龙新社区黄加快户(未消除风险脱贫不稳定户)不认可《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核算收入,认为生产经营性收入中种植玉米的收入过高,在核算务工收入时间范围内家庭成员黄兴良没有务工;镇安镇竹箐村杨明春户(未消除风险突发严重困难户)不认可《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收入,核算表中种植咖啡3亩收入35800元,农户只认可5000多元。四是第二轮“大排查”中收入核算存在遗漏。腊勐镇腊勐社区张绍品户(脱贫户)种植咖啡2亩,收入3000余元,未纳入该户《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收入核算;腊勐镇腊勐社区刘国其户(未消除风险突发严重困难户)经营性收入,“自产自销的2头年猪”和“2022年1月份保洁员收入(800元)”未纳入该户《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收入核算;象达镇象达社区黄加宏户(脱贫户),黄加宏之子黄绍其,在社区就职综治维稳员4个月收入10400元,未纳入《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收入核算。五是第二轮“大排查”中收入项目重复核算,象达镇赧洒社区岳发奎户(脱贫户),该户《2022年度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二、三产业产品出售和提供服务现金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均重复核算了机车修理年收入50000元。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专题研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要求,对农户信息采集表、帮扶措施等表册分析研究,查缺补漏、层层把关,各项信息进行核查并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户、人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通过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核查,确保各项信息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到农户、表册、系统“三对照”“三一致”。三是完善数据信息,确保防返贫监测数据更新及时,分析研判行业部门反馈的问题数据,加强各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完善数据。〔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问题导向抓整改。切实发挥好整改小组作用,做到在岗在状态,从时间效率、复盘推演、严实作风上检视是否高效运转,精准做好问题信息推送。对照县级梳理出的问题,抓落实、抓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真落实。乡村两级业务员要扛起责任、齐心协力、同向发力,教方法、促落实,层层向下传导整改措施,保证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筑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强化排查导向抓整改。认真检视反思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抓紧补齐短板漏洞,做到思想上毫不放松、行动上更加坚决、措施上更加精准,通过各乡、村(社区)排查,围绕督导组列举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全方位进行整改,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紧盯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成效等重点环节,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存在问题得到真实整改。

(三)强化纪律导向抓整改。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拒绝形式主义、书面整改,切实履行好整改措施。严守纪律,始终坚守底线、不迈红线,树立正确的工作作风,增强业务员自身的风险意识,提高自身辨别是非真假的能力,杜绝弄虚作假,提高工作效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