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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2022-1108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2-11-08
文号 浏览量 65
主题词 其他
平达乡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山市第三季度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龙陵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好保山市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三季度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便签〔2022〕―25),反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存在4个方面10个问题。平达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全部认领。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推动平达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提质增效,经平达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治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和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存在问题以及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补齐短板弱项,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面

1.部分村工作进度滞后。根据市巩固振兴领导统一安排部署,防返贫动态监测第二轮排查,10月20日前,需完成本轮排查全部入户信息采集工作,督导发现,部分村未按时序进度要求推进排查工作。如:截至10月17日,隆阳区杨柳乡干田社区需入户采集310户,仅完成45户,完成率仅为14.5%;腾冲市马站乡和睦社区需入户采集21户,尚未开展入户信息采集。〔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乡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亲自抓防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制定好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作部署,统筹利用好驻村工作队员及村干部力量,强化经各类保障。二是紧盯工作进度。按照防返贫动态监测第二轮排查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咬定目标不动摇、紧抓进度不放松,抓实责任,根据各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切实推进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2.账实相符有差距。一是数据采集核算质量不高。收入核算未做到应算尽算,入户核算收入只注重“大收入”,忽略了“小收入”,导致收入核算存在缺项漏项。如:隆阳区芒宽乡芒宽社区光三益户自产自销的年猪和土鸡收入未登记入生产经营性收入;永盛街道盛家社区盛德祥户有水稻和玉米种植但未统计。二是帮扶措施制定及落实有差距。5县(市、区)普遍存在重监测对象识别,轻帮扶措施制定及落实,制定的帮扶措施不精准、不管用,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不到位。如:施甸县蒋家村董兴国户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但制定的帮扶措施为发展生产,与农户实际情况不匹配。三是基础信息不完整。5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情况、个人基础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漏采集。如:腾冲市西源街道盈水社区李奇传户,之子李相明于2021年7月中职毕业并且已经就业,但未采集该人的劳动力类型、在校生信息、务工信息;芒宽乡芒宽社区光三益户,信息对照表显示2021年该户胡大华在读九年级、胡丽香在读高二,实际为胡大华目前在读高一,胡丽香已外出务工,信息采集时未更新;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张加汉户,户主张加汉实际患高血压,但信息采集为患大病。四是部分村(社区)未按工作要求采集收入信息。施甸县蒋家村使用原来的收入核算表采集年度收入,未使用最新收入核算表进行收入采集;隆阳区杨柳乡于田社区部分收入采集表中的务工收入只填写了整年务工情况,未按季度区分。〔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确保数据质量。各村(社区)在实地入户调查时,严格按照文件、工作手册要求,用最新表册入户。实地采集农户收入做到应采尽采,认真分析核实好每户农户的人员、收入信息,杜绝出现漏项、缺项、人员基础信息未更新等现象。同时要时刻紧盯行业部门反馈的问题数据,加强数据比对,确保农户各方面的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实现数据闭合。二是精准开展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帮扶。瞄准风险,对症下药,确保“管用够用”。根据意愿能力,针对性施策,确保“能用有用”。充分了解监测对象的劳动能力,尊重群众意愿。对有劳动能力的,要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通过技能培训、发展产业、稳定就业等措施,提升能力,增加收入。对无劳动能力或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联合民政办实事求是,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同时做好后续跟踪监测。对内生动力不足的,要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一保了之”。三是加强调度指导。乡村振兴办在第二轮排查和动态调整期间组织开展工作调度,做好村级业务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强化时间节点,强化数据采集质量,把好数据关卡。

(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方面

3.工作谋划不到位。部分村(社区)入户调查结束后,对如何开展信息复核确保账实相符,如何分析收入增长情况评估年度计划目标完成情况等关键事项关注度不高、主动谋划不足,存在人为压低收入和人为增高收入情况,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产业就业情况不匹配。〔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主题,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主动谋划,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数据质量。各村(社区)在入户采集结束后,紧盯行业部门反馈的问题数据,加强数据比对,形成到户到人具体问题清单,完成问题数据比对清洗,全面提升数据质量。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脱贫人口增收作为重点内容纳入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和季度督导工作中,作为重点考核指标项。

4.部门协同有差距。按照全市10月9日动员培训会议要求,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按职能职责提供相关转移性收入明细,供乡村干部开展入户调查,截至10月17日,隆阳区仅有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乡村振兴局向乡村推送相关转移性收入信息,其他部门未及时推送相关转移性收入信息,影响工作推进。〔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乡直各主责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体系,调整好乡村振兴办工作责任,压实责任,推动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二是抓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结合《云南省收入监测系统》信息采集模块中的转移性收入明细,各成员单位主动认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排查收集,准确推送相关转移性收入信息。

5.实际收入与采集收入差距较大。部分村(社区)未严格落实“入户核查、应算尽算、农户认可”的工作要求,采集收入与农户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偏差,导致农户收入被人为压低。如: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苏国映户出售生猪40余头,但收入信息仅统计出售20余头,种植玉米50余亩,但收入信息仅统计种植10亩;昌宁县温泉镇联席村施宏强户售卖生猪20余头、山羊10余只,但仅统计售卖生猪2头;张正和户张超常年在大理务工,但务工时间仅统计2个月。龙陵县碧寨乡坡头村李金香儿子杨云刚在深圳务工,但务工收入未统计。〔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数据质量。各村(社区)在实地入户调查时,严格按照数据采集要求,对农户收入做到应采尽采,应算尽算,杜绝漏项、缺项、计算错误,确保农户收入“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加强调度指导。乡村振兴局办要发挥指导作用,在第二轮排查和动态调整期间组织开展好工作调度,协同有关部门实地开展督导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项目资金及资产使用管理方面

6.项目实施进度缓慢。2022年全市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669个,开工569个,开工率85.05%,完工240个,完工率35.87%。其中:隆阳区实施82个,开工率74%,完工率28%;施甸县实施138个,开工率60%,完工率4%;腾冲市实施261个,开工率100%,完工率66%;龙陵县实施98个,开工率87%,完工率14%;昌宁县实施90个,开工率87.78%,完工率27.78。如: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新建二层框架结构卫生室1栋180平方米,厨房1间24平方米,公厕一座20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房屋浇灌,进度完成约40%;施甸县酒房乡后寨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新建硬化水泥路1条,长2公里,目前进行土方开挖,进度完成约20%。〔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乡直各主责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接好项目主管,安排专人专项负责对接项目工作,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抢抓黄金施工季节,倒排工期、倒逼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7.资金拨付率低。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总投资74885.32万元,完成投资32296.91万元,完成投资率43.13%,资金支出18988.26万元,支出率25.36%。其中:隆阳区支出率仅为13%、施甸县支出率仅仅为2%、腾冲市支出率81%、龙陵县支出率仅为16%、昌宁县支出率33.25%。与省级要求的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于2022年10月底前支付达到90%有较大差距。如:腾冲市蒲川乡茶旅清河茶山民宿建设项目,衔接资金投资50万元,项目已完工,但资金尚未支付。〔牵头单位:乡财政所;责任单位:乡直各主责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强化资金统筹调度。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统筹调度和督促检查,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拨付资金,力争年末支出进度达到上级要求。

8.雨露计划资金拨付不到位。施甸县尚未拨付2022年雨露计划春季学期补助资金;昌宁县2022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未拨付5.55万元(34人)。〔牵头单位:乡财政所;责任单位:中心学校、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助学补助。加快拨款进度,及时将各类助学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9.闲置及运行效益差的扶贫项目资产整改不到位。一是个别整改项目未按时限进度要求完成整改,如:腾冲市团田乡弄曼社区标准化肉牛养殖场,于2021年建设完成,闲置半年以上,要求整改完成时限为2022年8月30日前,截至10月18日,尚未完成整改;隆阳区杨柳乡冷链物流仓库项目,制定的整改措施难以落实,整改效果不明显。二是问题项目整改推进缓慢。全市共有52个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处于闲置或运行效益差的状态,其中:闲置32个,运行效益差15个,无收益5个,项目资产原值为7828.51万元,占全市经营性扶贫资产的6.7%。要求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整改,目前仅有9个问题资产完成整改。〔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乡直各主责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监管,明确主体责任。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根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清单,完成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确保扶贫资产产权清晰、监管有序、运营安全有效、收益精准使用、防范资产流失,扶贫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扶贫资产作用。乡村振兴办安排专人负责,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答疑,并深入重点部门和村(社区)进行现场指导,切实盘活经营性资产,持续发挥经营性资产带农增收效益。加大力度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对有闲置及运行效益差的扶贫项目资产需整改的项目单位加大督促力度,按整改时限要求及时完成整改。

(四)问题整改方面

10.整改工作表面化、不彻底。5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存在整改停留在痕迹材料上,仅是开会、发个方案,形式上整改,对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各级巡视巡查、督导督查反馈的问题没有做到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村干部不熟悉工作情况、收入测算未做到应采尽采等问题次次检查、次次反馈,次次存在。项目资金类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经营性扶贫资产类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乡直各主责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主责单位和村(社区)层层组建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抓实整改工作。二是建实整改清单,确定整改目标。各村(社区),要根据历次反馈问题,建实整改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意识

强化责任感,始终保持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工作上同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发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一条线贯彻执行,不推脱。

(二)提高整改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落实好问题整改建设的各项要求,通过认真学习借鉴其他乡镇工作经验,不断深度思考,不断强化锤炼整改措施,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最紧迫的现实诉求,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存在问题得到真实整改,薄弱环节得到有效加强。深入基层一线,对照问题和困难,强化整改力度。

(三)提高统筹谋划,汲取整改经验

力戒形式主义,切忌报告整改。加强督办问效,将整改工作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问题得到深入、全面、彻底整改。问题整改完成之后,以问题清单为导向,再次对照研判,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施策之后成效情况、整改力度等,从中汲取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