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0-122601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19-05-1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平达乡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平达乡委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平达乡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将脱贫攻坚工作引向深入,扎实提高脱贫质量,决定发起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的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议精神,以及云南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电视电话会议、保山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暨开展夏季攻势启动会议工作部署,坚持落实责任不松劲、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紧盯中央、省、市、县各级巡视巡察、督查检查指出问题和乡级自查发现问题,准确把握当前脱贫攻坚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掀起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切实把各类问题改全面、改彻底、改到位,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5—7月,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全力抓好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治硬伤工作。解决好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养老、饮水保障等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迅速解决脱贫攻坚责任不落实、政策执行不力、统筹谋划不足等问题;稳步解决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低、因户施策精准度不高,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对贫困群众外出务工引导不足等问题,为全面完成2019年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打牢基础。
三、具体措施
(一)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1.堵严收入保障漏洞。针对部分农户收入处于临界状态、缺乏持续性,扣除医疗或教育必要支出后存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达标风险等情况,因户施策补好收入漏洞。结合实际给予产业、就业扶持或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进行帮扶;符合纳入低保对象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符合政策范围的给予民政救助;结合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加大产业、就业扶持力度,落实教育、健康扶贫政策;启动防贫保险措施,按保险范围及时给予救助,确保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按当年确定的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责任部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堵严住房保障漏洞。全面排查住房保障的短板问题,确保全乡无住房保障问题。(责任部门:项目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3.堵严教育保障漏洞。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制定“一生一案”,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作用,让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不失学辍学。(责任部门:中心学校;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堵严医疗保障漏洞。完成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未交医疗保险人口再排查,确保贫困人口100%交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责任部门:社保中心、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5.堵严饮水保障漏洞。一是进一步查缺补漏,继续做好老化管网改造工作,完善一批水质处理设施设备,提升农村人饮水质,力争全乡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达到平均水平。二是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及水源水量监测,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三是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以实施水利工程水价改格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农村饮水工程权属,建立农村饮水工程管护机构,健全水价机制和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责任部门:水管站、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二)解决好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1.继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脱贫攻坚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生动实践联系起来,与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贯通起来,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运用,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找立场、找方向、找方法、找答案,真正入心入脑、见行见效、落地落实,增强参与脱贫攻坚伟大事业的光荣感、承担脱贫攻坚使命任务的责任感。(责任部门:宣传办、扶贫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继续落实乡战区指挥部、村(社区)指挥所抓扶贫的作战体系,按照“思想不松、纪律不松、责任不变、帮扶不变、标准不降、监管不弱,机构不撤、人员不少、力度不减、投入不减”的要求,将脱贫攻坚抓紧抓牢。(责任部门:扶贫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继续强化政策落实。一是认真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的通知》(云厅字〔2019〕31号),把握贫困退出程序、标准和20条巩固要求。二是在完成好迎“国考”任务的基础上,要针对预脱贫人口,从组织领导、帮扶力量、资金投入等方面重点倾斜,集中力量、精准施策、确保完成脱贫任务。三是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返贫监测,及时组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及时予以帮扶。四是稳定脱贫攻坚政策,坚持“四不摘”(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五是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对扶贫资金使用中出现的滞留、贪污、侵占、挪用等行为“零容忍”,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六是完善和落实抓党建促脱贫的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要求,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双推进”,重点解决贫困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问题,一个支部一个支部整顿提升,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组织力,提高基层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能力。七是扎实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线下工作,对建档立卡户及一般农户全面做好排查,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同时关注未整户识别的问题,做到对象全面精准。5月底前,需要变动的对象,按照“三评四定一比对”的要求,准备好纸质档案。(责任部门:扶贫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继续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各级干部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上“三同”工作;今年6月底以前,要完成“三级书记”遍访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在入户走访过程中,不仅要对标对表销号短板,而且要积极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包括婆媳关系、邻里纠纷等。二是持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在提档升级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从感恩村干部、挂包干部和挂包单位,进一步升华到感恩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感恩党和国家的好政策上来。三是全面推进“爱心超市”建设,建立健全产业带贫、就业脱贫等“按劳取酬、优先优酬”的帮扶政策和机制,加强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统筹衔接,解决“一兜了之”问题,破除部分干部群众“等靠要”思想,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让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立足于务实管用,做到管得住不孝敬父母的,管得住不让子女读书的,特别是要管得住让老人住危房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培育文明乡风。(责任部门:扶贫办、各村(社区)、各个挂包帮扶责任人;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5.继续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坚持“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及时组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充分运用脱贫措施“户户清”成果,对脱贫人口实行“七看”:看产业带贫机制强不强、看就业是否持续稳定、看饮水是否达标安全、看住房是否安全稳固、看义务教育是否有辍学、看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看内生动力是否有效激发。按照已稳定脱贫、需巩固提升、兜底保障三种情况,抓实抓细“一户一策”巩固提升措施,把帮扶措施纳入乡村两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落实扶贫资金定到项目、计划定到项目、审批一次定到项目、公示公告定到项目、责任定到项目、督查考核指向定到项目“六定”要求,完善精准组织、精准指挥、精准落实的攻坚机制。(责任部门:扶贫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解决好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
1.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一是进一步优化扶贫产业项目,梳理全乡重点产业,研究上级单项产业扶持政策,通过对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实施土地流转、贷款贴息、贷款担保、资产入股、带动就业等扶持政策,以建立利益联结关系,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二是坚持长短结合、种养并重,因户施策、扶持到户,形成“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人人有收入”的产业扶贫新格局,切实拓宽长效稳定的增收渠道。巩固提升“烤烟”、茶叶、生猪、核桃等传统优势产业(责任部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强化就业扶贫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村各(社区)人力资源服务合作社作用,持续强化就业培训工作,各村(社区)为主体组织针对贫困户的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术。二是针对有向省外转移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充分依托沪滇协作机制,强化劳务供需对接,促进转移;针对有县外省内转移的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以保山隆基公司为重点,覆盖保山工业园区各企业,进行转移;针对有县内转移的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针对“无法离家、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户,积极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施就业帮扶安置,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个劳动力稳定就业。(责任部门:社保中心、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申报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实施环节突出目标监控,完成环节突出绩效评价,加强常态化监管,建立年度评价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在乡、村两级落实落地,发动群众参与项目谋划、实施、管理、监督全过程,确保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全面开展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加快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把扶贫资产管好用好,确保持续发挥效益。(责任部门:财政所、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的第六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省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暨开展夏季攻势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夏季攻势方案,迅速全面发起脱贫攻坚工作夏季攻势,切实解决好工作统筹谋划不够,为脱贫而脱贫、应付“考试”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及各项贫困退出指标,把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督查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要深入自检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并逐项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销号台账,逐项落实,逐个解决,确保7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抓好纪律督查。要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以最严的纪律、最实的作风抓好落实。要全面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的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责任落实的基础上,抓好工作督查、作风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乡纪委继续要抓好督查,围绕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以及脱贫攻坚干部作风转变方面开展督查,通过督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作风,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