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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02_H/2017-1214020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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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机关事务
中共平达乡委 平达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达乡落实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第三次交办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平达乡落实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第三次交办问题整改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达乡委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17919

平达乡落实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第三次

交办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第三次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办发〔201765 号)文件要求,平达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第三次交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的四个方面问题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足平达实际,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加大精准识别和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学习力度,精准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稳步、规范、有序推进全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二)工作原则。紧紧围绕脱贫摘帽这一目标,坚持整改工作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融会贯通的原则,坚持整改工作与转变干部作风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的原则,坚持乡领导班子带头整改与全乡党员干部积极主动抓落实两头并重、上下合力的原则,坚持整改落实与问题再查摆、措施再完善的原则,扎实抓好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的落实,切实将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市委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作为促进全乡脱贫摘帽的有力举措,作为推动全乡跨越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整改任务分工

(一)关于少数乡(镇)未按易地扶贫搬迁六类区要求确定搬迁对象,对不符合搬迁要求的原址拆建村头搬村尾对象剔除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政策标准任何一条不变通、一丝一厘不变样,迁出区域为符合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六类地区,凡符合六类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搬尽搬,指标不设上限。二是利用动态调整的成果,认真甄别贫困搬迁对象,对不符合六类地区原址拆建”“村头搬村尾的搬迁对象,坚决予以剔除。

责任领导:徐前辉、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配合单位:乡联席办,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二)关于部分乡(镇)对 2017 年易地搬迁工作谋划不够,未及时按政策要求调整确定建房方式,规划设计尚未进行,群众工作滞后,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统筹谋划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抓好责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建房方式政策。2 28 日后启动建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建房方式的要求,不得变通,不打折扣。三是完善规划设计。认真对安置点规划设计进行梳理排查,对规划设计不完善的安置点严格整改完善。四是扎实做好群众工作。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的各项政策,把易地扶贫搬迁的目的、意义及要求向广大群众讲清楚、说明白,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搬迁率,实现应搬尽搬。五是加快项目进度。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紧紧围绕入住入住基本需求两个重点,对各安置点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按分类指导的原则倒排工期,确保完成 2017 年目标任务,实现明年 6 月搬迁群众全部入住。

责任领导:徐前辉、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配合单位:乡联席办,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三)关于部分乡(镇)纪委、监督委履职不到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采取专题学习的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讲话精神和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采取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取得成效。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乡纪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对焦主业主责,以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为主要内容,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和《关于建立整治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八项工作制度》等文件精神,制定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定期处置等制度,推动责任落实。四是认真抓好脱贫攻坚五级联动工作,对脱贫攻坚五级联动平台要及时录入、如实填报,真实反映群众诉求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并由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和解决。

责任领导:李  

牵头单位:乡纪委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

(四)关于部分乡(镇)、村(居)委会,未按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后未及时进行审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充分征询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各项目实施单位在扶贫项目规划过程中,务必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好扶贫项目。二是严肃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把关。各项目实施单位对规划的扶贫项目,必须逐个审查项目规划的可行性、合规性。三是把好扶贫项目评审关。认真组织,逐一对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规划进行评审。四是做好扶贫项目公示,接受监督。所有实施的扶贫项目要求通过网络、媒体、广播、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五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好扶贫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方案实施,进一步加强领导,制定项目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挂村亲自抓,分管领导驻点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安排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跟踪、指导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规模、标准、质量不缩水,不走样。如有特殊原因,项目实施内容确需变更,必须及时完成审批流程。六是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回补报账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验收到村、验收到具体项目、验收到户的要求,组织人员对当年已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全覆盖的验收,确保项目不走样、落到地。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完成回补报账工作,把好扶贫项目资金的最后一关

责任领导:徐前辉、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配合单位:乡联席办、财政所,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人民政府乡长、乡党委专职副书记、乡纪委书记、乡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纪律检查组,由乡联席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乡纪委书记兼任专项纪律检查组组长。各责任领导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各牵头单位要细化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履行好分内职责,配合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

(二)定期总结整改情况。各牵头单位严格执行整改工作月报制度,各项整改工作每月要形成专题报告,经乡责任领导审核同意后,于每月12—13日报乡联席办,乡联席办于每月14—15日前汇总形成全乡的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经乡党委审定后报县委督查室。所报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既要有整改纠正情况,也要有对有关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取得成效的情况,以及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和下步工作措施。

    (三)强化督促检查。联席办、纪委办要围绕整改时间节点,每季度对各单位、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1次综合督查。专项纪律检查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专项巡察、纪律检查,对推诿拖延、敷衍塞责,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得力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