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02_H/2017-121401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17-07-3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直单位、部门,各驻平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委会:
《平达乡落实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交办问题整改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达乡委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0日
平达乡落实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交办问题
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交办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龙办发〔2017〕50号)文件要求,平达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交办事项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贫攻坚专项巡察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足平达实际,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加大精准识别和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学习力度,精准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稳步、规范、有序推进全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二)工作原则。紧紧围绕脱贫摘帽这一目标,坚持整改工作与全乡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融会贯通的原则,坚持整改工作与转变干部作风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的原则,坚持乡班子成员领导带头整改与全乡党员干部积极主动抓落实两头并重、上下合力的原则,坚持整改落实与问题再查摆、措施再完善的原则,扎实抓好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的落实,切实将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市委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作为促进全乡脱贫摘帽的有力举措,作为推动全乡跨越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整改任务分工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方面
1.关于“向建档立卡户及随迁户收取土地流转金,且少数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向农户收取的土地流转金由联建委员会自行收支管理使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摸清资金底数。2017年8月1日前,组建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组,进一步摸清向建档立卡户、随迁户收取和使用土地流转金的有关情况。二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2017年8月日前,对清查出的土地流转金,统一纳入乡镇财政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未使用的资金暂停使用。三是进一步加大清退力度。2017年12月30日前,根据市级统一安排,按程序对以各种名目违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取的费用进行清退。
责任领导:赵寒梅、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财政所
责任单位:乡联席办、乡项目办。
2.关于“项目资金闲置滞留严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核查力度。2017年8月10日前,对全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摸清闲置资金底数。二是加大拨付力度。2017年8月5日前,督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8月10日前拨付项目资金到位,今后严格按进度进行适时拨付。三是加大沉淀资金收回力度。于2017 年9 月和12 月组织两次专项治理,对项目推进不力,资金长期闲置的,按规定进行收回,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今后每年至少开展三次专项检查。
责任领导:赵寒梅
牵头单位:乡财政所
责任单位:乡项目办、乡联席办、乡林业站、乡兽医站、乡农技站、乡水利工作站。
3.关于“资金支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2017年8月15日前,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督促,对不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今后每年形成工作常态。二是加大制度贯彻执行力度。2017年9月15日前,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健全“三重一大”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完善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从严规范资金集体决策行为。三是加大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力度。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规定要求,2017年8月30日前,对资金财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后每月定期公布财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领导:赵寒梅
牵头单位:乡财政所
责任单位:乡直各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4.关于“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审核把关程序。2017年8月10日前,统一拨付审核程序、标准及相关流程、表册,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资金拨付所需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签字确认。二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于2017年9月和12月组织两次专项督查,对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赵寒梅
牵头单位:乡财政所
责任单位:乡直各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5.关于“财政所工作人员配置不齐,记账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配齐、配强财政所工作人员,按标准化财政所建设要求,合理合规设置工作岗位。二是加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指导力度。8 月 10 日前完成记账不及时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加强银行对账、会计出纳对账、账表核对工作,督促各单位出纳按月移交单据给会计,会计按月记账,规范账务处理,做到财务核算日清月结。三是加大财务人员业务工作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交叉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全县财务管理工作,年内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四是加大财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力度。2017年8月10日前,督促各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明确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和权限,严格规范财务印章管理,从体制机制上完善内部监督。
责任领导:赵寒梅
牵头单位:乡财政所
责任单位:乡直各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不规范”方面
1.关于“安置点无实施方案及批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排查力度。对全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查缺补漏,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各个安置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是确保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各个安置点实施方案批复工作。
责任领导: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各安置点施工单位。
2.关于“土地手续不完善,地灾报告尚未评审通过”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开展地灾评估报告编制排查工作。平达乡地灾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尚未通过评审。平达乡积极对接催促编制单位进行评审。确保2017 年9 月30 前完成地灾评估工作。二是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科学编制增减挂钩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规范指标管理,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用地手续,确保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责任领导:杨有灿
牵头单位:平达国土所
责任单位:乡项目办。
3.关于“产权共建协议内容不规范,根据建房成本来测算面积、签订共建协议,未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25平方米及群众自筹不超过1万元‘两条红线’要求”的问题。
整改措施:平达乡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均属2017年2月28日前启动建房。一是进一步规范共建协议。严格按照《龙陵县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整改方案》要求,及时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从严把关共建的范围、内容、标准,逐户进行成本、面积核算,完善与平台公司、直系亲属共建协议的签订,确保整改措施执行不走样,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共建协议整改工作。二是对建房面积超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严格按照人均面积不超25平方米自筹资金不超1万元,确保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超标面积和自筹资金问题整改工作。
责任领导: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责任单位:乡联席办。
4.关于“安置点由群众自建的房屋无监理,仅有住建部门一月检查一次,存在施工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安置点驻点监督力度。2017年8月10日前每个安置点明确一名安置点驻点质量监督员,负责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强化对公共基础设施监理的管理,督促做好农户自建房监理工作。二是加大农户建房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住建、安监等部门,对建房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进行培训,增强群众自建房能力和安全意识,年内组织开展建房培训不少于两次。三是加大乡级巡查监督。
责任领导: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责任单位:乡安监站,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各安置点施工单位。
5.关于“搬迁户建房补助资金兑付缓慢,有的点至今未兑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资金兑付力度。2017年8月5日前对建房补助资金滞留情况进行排查梳理,根据建房进度及时兑付补助资金。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督促施工单位和建房农户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对符合进度要求的搬迁户,8月20日前兑付补助资金,以后每月20日进行一次集中兑付。
责任领导:杨有灿、赵寒梅
牵头单位:乡财政所
责任单位:乡项目办
6.关于“基础设施及建房速度缓慢,竣工率、入住率不高,有的安置点群众已搬迁入住,但饮水及排污问题仍未解决”的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专项评价通报机制,每季度对住房开工率、住房竣工率、累计入住率、超标住房整改率、协议签订率、补助资金发放率、产业覆盖率、旧房拆除率、搬迁精准率、住房建设资金补助率10项指标进行评价通报;二是如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347户1455人入住目标。
责任领导: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责任单位:乡水利工作站、平达供电所、乡联席办。
7.关于“安置点无产业规划和就业计划或有但较为粗放,没有具体落实到户到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产业发展规划。组建工作组,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长中短相结合、多种产业相互补、不同周期相调节,突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出力、企业带动,对各个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进行指导,明确每一户搬迁户的产业发展项目,确保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各个安置点产业规划。二是完善就业计划。乡社保中心牵头,对安置点劳动技能情况和外出务工意愿进行全面分析,2017年8月3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各个安置点就业培训计划,并主动对接市场需求、根据群众意愿,积极开展订单、定向、定点技能培训,搞好服务保障,有组织地带领群众外出务工。
责任领导:董发春、周庆国、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产业办、乡社保中心
责任单位:乡项目办、乡农技站、乡兽医站、乡林业站、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委员会。
8.关于“部分项目招投标手续不合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招标”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核查工作力度。2017年8月30日前,对全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执行招投标情况进行清查,对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程序的,限期进行整改。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执行招投标政策中因谋取个人私利搞变通、走形式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下一步平达乡将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责任领导: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责任单位:乡财政所
9.关于“存在部分建档立卡搬迁户2月28日后动工仍建盖超标房的现象”的问题。
平达乡无此现象。
10.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痕迹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工程痕迹资料进行全面排查。2017年8月20日前,对各个安置点痕迹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查缺补漏,规范管理。二是加大痕迹资料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工程管理规范,2017年9月30日前报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后再将相关痕迹资料规范装订入档,今后每月进行一次清理装档。
责任领导: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责任单位:平达国土所、各安置点施工单位。
(三)“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方面
存在“部分村驻村工作队员实行轮休、无假条,或有假条但没有领导签字,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走读’‘挂空名’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制度执行,按照立行立改要求,严格执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并每周公示在岗情况;2017年8月20日前,完善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台账,由第一书记(队长)每月收集汇总,经村“两委”负责人签字后报乡党委审核,并及时上报县联席办和县委组织部备案。第一书记和村“两委”负责人要做好台账的核实和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每月采取随机现场抽查、电话抽查、视频抽查、微信定位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核实队员在岗情况,2017年8月10日前,由乡纪委牵头,开展首次抽查,首次抽查做到全覆盖,今后每月形成常态。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形成日常通报制度,定期将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通报至各支工作队及派出单位,并将通报情况报送县联席办。四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召回制度,每季度将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如实报送县联席办。
责任领导:郑忠训、徐前辉、杨 宁
牵头部门:乡组织办
责任单位:乡纪委、乡联席办,黄连河村党总支、小田坝村党总支、小河村党总支、橄榄寨村党总支。
(四)“精准识别有差距”方面
存在“过于依赖贫情分析结果,入户核查面窄,有漏评现象,部分小组存在预判正常退出但退出较为勉强;经过贫情分析在系统中未调整的建档立卡户数据信息没有全面采集比对核实,存在农户的实际情况与目前系统数据不完全一致的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贫情分析、实地调查情况进行“回头看”。2017年7月28日前,以小组为单位,对拟退出户、拟剔除户、拟纳入户、拟返贫户和特殊标注户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核准信息,确保无漏评、错评、错退,群众对动态调整情况认可。二是对贫情分析、实地调查情况进行交叉检查。2017年7月28日前,以村为单元,以小组为单位,对各村(社区)贫情分析、实地调查情况进行交叉检查验收,确保各村内标准、程序、方法统一、对象精准,采集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加大信息数据复核力度。2017年7月28日前,组织各部门对采集的信息数据进行筛查、比对,对房产、车辆、经营实体、家庭社会关系等重点数据信息进行核实,形成完整准确的信息数据资料,确保贫困户实际情况、纸质采集数据、扶贫大数据平台录入数据同部门业务数据吻合率达100%。
责任领导:郑忠训
牵头部门:乡联席办
责任单位:市县乡各挂包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委员会。
四是严格落实贫情分析结果及数据上报的审核验收工作责任。到户调查采集表由入户工作队员签字负责;村(社区)贫情分析结果和数据由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乡镇挂村领导、挂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部门数据复核结果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乡级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
责任领导:郑忠训
牵头部门:乡联席办
责任单位:市县乡各挂包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组建督查组对动态调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评估,并按照谁调查、谁复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小组出现漏评、错评、错退的,对入户调查人员、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进行纪律处分。村(社区)漏评、错评超过0.5%,错退超过1%的,对乡镇分管领导、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进行纪律处分。部门信息数据复核结果出现错漏的,对部门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进行纪律处分。所挂钩村(社区)或分管部门出现被追责问责情形的,由乡党委委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约谈挂村领导、各村党总支书记。
责任领导:王宗本、杨 玺
牵头部门:乡联席办
责任单位:市县乡各挂包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五)“部分干部对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学习不全不透”方面
存在“乡镇、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对扶贫攻坚业务知识学习不全面、领会不深刻,难以满足工作需求”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策培训。2017年8月15日前完善脱贫攻坚宣传方案,并下发全乡抓好落实,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学习相结合、普遍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集中研讨、案例分析等培训手段,进一步加强对县、乡工作员和驻村工作队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员政策知识水平。二是开展综合测评。健全完善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学习考核机制,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进度,分阶段在全乡扶贫干部中开展政策知识掌握、政策标准把控、工作程序和业务知晓等方面的考核测评,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首次测试,今后适时开展测试。三是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宣传报道力度,抓好专题策划,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做得好的专题宣传,有问题的及时曝光,形成良好干事氛围,年内开展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专题宣传不少于4人次。
责任领导:赵寒梅
牵头部门:乡宣传办
责任单位:乡宣传办、乡联席办,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六)“群众对扶贫项目实施有怨气”方面
存在“部分群众反映发放的楤木苗数量不够、品种不真,发放的牛价格高于市场价”的问题。
平达乡无此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人民政府乡长、乡党委专职副书记、乡纪委书记、乡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纪律检查组,由党政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乡纪委书记兼任专项纪律检查组组长。各责任领导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各牵头单位要细化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履行好分内职责,配合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
(二)确定工作联络员。为加强整改工作的沟通联系,各牵头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于2017年8月2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乡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即乡党政办公室。
(三)定期总结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整改工作月报制度,各项整改工作每月要形成专题报告,经责任领导审核同意后,于每月14—15日报乡党政办。所报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既要有整改纠正情况,也要有对有关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取得成效的情况,以及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和下步工作措施。乡党政办每月18日前汇总形成全乡的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经乡党委审定后,每月20日报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
(四)强化督促检查。乡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要围绕整改时间节点,每季度对各单位、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1次综合督查。专项纪律检查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专项巡察、纪律检查,对推诿拖延、敷衍塞责,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得力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