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02_H/2017-121401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17-08-2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平达乡落实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第二次交办问题整改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达乡委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3日
平达乡落实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第二次交办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第二次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办发〔2017〕54号)文件要求,平达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各部门和责任领导进行专题研究,为确保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第二次交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的五个方面问题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足平达实际,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加大精准识别和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学习力度,精准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稳步、规范、有序推进全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二)工作原则。紧紧围绕脱贫摘帽这一目标,坚持整改工作与全乡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融会贯通的原则,坚持整改工作与转变干部作风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的原则,坚持乡级领导班子带头整改与全乡党员干部积极主动抓落实两头并重、上下合力的原则,坚持整改落实与问题再查摆、措施再完善的原则,切实将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市委、县委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作为促进全乡脱贫摘帽的有力举措,作为推动全乡跨越发展的强劲动力,扎实抓好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的落实。
二、整改任务分工
(一)“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方面
关于“村级财务收支虽由乡镇代管办管理,但部分村仍然出现白条支付大额资金、坐收坐支等情况,对村级向群众违规违纪收回、使用国家补助农户资金不提醒、督促纠正,对资金收支合法性、合规性缺乏应有的监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2017年9月15日前,乡成立检查组对乡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二是加大资金使用公开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要求,定期公布财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资金管理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赵寒梅
牵头单位:平达财政所
配合单位:乡纪委办、乡联席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仍需再落实”方面
关于“个别小组存在有搬迁意愿符合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因交不起土地流转金而未能搬迁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停止土地流转金收取,结合搬迁对象动态管理,于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排查全乡已锁定对象外有搬迁需求的农户,符合条件的纳入搬迁规划,做到应搬尽搬;严格按照户均筹资不超过1万元标准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有搬迁需求的贫困户搬得起。二是按市级统一安排于2017年12月30日前按程序清退违规收取的土地流转金。
责任领导:徐前辉、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配合单位:平达财政所、乡联席办,各村(社区)。
(三)“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扶贫措施,完成年度脱贫目标
任务有差距”方面
1.关于“按照贫困户、贫困村退出‘6、10’标准因户因村施策,措施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今年计划退出的贫困户帮扶措施未根据预脱贫对象贫困原因,突出重点,进行差异化扶持”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五个一批”和“六个到村到户”对贫困户分类研判,因户施策,界定贫困户扶持类型,研究制定挂钩村的扶贫发展规划和挂包帮扶户的帮扶措施。同时,及时跟踪了解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和挂包帮扶户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帮扶措施,协调解决帮扶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贫困群众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帮扶工作见实效。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项目配套、贷款贴息、资金入股等方式,巩固提升“两烟”、石斛、核桃、甘蔗、畜牧等传统产业
加快培植发展中药材、褚橙、龙陵黄山羊、胡峰、中华蜜蜂新兴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贫困乡村发展,我乡力争有1—2个流转千亩的规模农业,每个贫困村有1—2个流转百亩以上的规模农业,每个主导产业有1—2户龙头企业支撑,每个贫困村有1—2个龙头企业扶持带动,切实增加贫困群众经营性、资产性收入。三是围绕年度脱贫目标,完善今年预脱贫贫困户脱贫退出的一户一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圆满完成年度脱贫目标。
责任领导:徐前辉
牵头单位:乡联席办
配合单位:乡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2.关于“部分今年退出的贫困村,因动态调整,贫困人口增加,若不采取特殊措施,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目标难以实现,部分今年计划退出的贫困村现仍未开工建设卫生室、活动室,硬件设施短板仍待补齐”的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年度脱贫攻坚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立行立改抓、制定措施抓”的原则,充分调动我乡各行业扶贫部门的组织实施与参与积极性,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此次动态管理工作及研究制定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的实施意见》(龙发〔2017〕9号)文件,采取一户一策的方式,对教育、卫生、饮水等18项重点任务进行逐一细化分解,千方百计补齐2017年度脱贫退出工作中的未达标事项,确保今年11月底所有脱贫对象达到脱贫标准。
责任领导:徐前辉
牵头单位:乡联席办
配合单位:乡直各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
3.关于“对收入超标未能纳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不属于农危改‘四类对象’但仍住危房的对象,缺乏系统的应对措施,难以通过贫困退出第三方评估”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开展不属于农危改“四类对象”但仍住危房对象的排查和认定工作,通过修缮加固及拆除重建等方式进行危房改造,并按照“四个一批”的思路,通过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盘子解决一批,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解决一批,纳入社会帮扶解决一批,纳入政府兜底解决一批,多措并举全面消除危房存量,全面解决危房问题。
责任领导:杨有灿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配合单位:乡直各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
(四)“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方面
关于“部分乡镇违规把易地扶贫资金用于原来已建成且没有新的搬迁户迁入的安置点提升改造;存在部分搬迁户已享受过地质灾害、旧易地搬迁等项目补助而重复享受新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的‘两头占’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资金使用情况梳理工作,搞清已使用的各笔资金用途,全面排查统计“安置点提升改造”及“两头占”现象所涉及资金数额,分别研究,对资金整合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清退,并于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清退工作。
责任领导:赵寒梅
牵头单位:乡财政所
配合单位:乡项目办、乡国土所、乡联席办,各村(社区)。
(五)“群众工作亟待加强”方面
关于“群众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不高,对已得到的帮扶项目资金不清楚,对易地搬迁政策调整后自己能得到多少补助、能建设多少面积、旧房是否拆除不掌握;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群众满意度不高,宣传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策宣传。依托郑垧靖基层宣讲团,发挥专家、干部、群众三支队伍作用,结合各类主题宣讲活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脱贫攻坚宣讲工作。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流动广播车、制发《脱贫攻坚政策口袋书》《致全乡广大干部群众一封信》,编发短视频、动漫、图片、信息等形式,通过6995信息平台、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解读。二是强化群众工作。坚持精神与物质“双脱贫”,按照省、市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持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文化助力”活动,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创作编排小品、相声、快板、舞蹈、歌曲、诗朗诵等相关文艺作品,每年开展送戏下乡不少于50场次。深入开展文艺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政策、引导群众。三是强化典型宣传。挖掘选树一批自立自强、发展产业、实现脱贫的先进典型,为脱贫户颁发脱贫光荣牌证,每年以村为单位发布脱贫光荣榜。组织开展以讲述脱贫故事为主题的乡村“道德讲堂”活动,宣传脱贫致富事迹和脱贫典型的心路历程,让贫困户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不断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和内生动力。
责任领导:赵寒梅
牵头单位:乡宣传办
配合单位:乡组织办、乡联席办、乡文广中心、各村(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人民政府乡长、乡党委副书记、乡纪委书记、乡委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纪律检查组,由乡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乡纪委书记兼任专项纪律检查组组长。各责任领导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各牵头单位要细化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履行好分内职责,配合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
(二)定期总结整改情况。各牵头单位严格执行整改工作月报制度,各项整改工作每月要形成专题报告,经乡责任领导审核同意后,于每月12—13日报乡党政办,乡党政办于每月14—15日前汇总形成全乡的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经乡党委审定后报县委督查室。所报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既要有整改纠正情况,也要有对有关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取得成效的情况,以及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和下步工作措施。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要围绕整改时间节点,每季度对各单位、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1次综合督查。专项纪律检查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专项巡察、纪律检查,对推诿拖延、敷衍塞责,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得力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