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02_H/2017-121401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17-08-0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龙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乡镇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龙机编发〔2017〕3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打通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一环”,经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现就乡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乡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的扶贫工作职责划出,单独设立扶贫机构,名称统一为“平达乡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乡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扶贫工作的副科级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分管项目工作的副科级领导兼任,总编制为4人(不含分管扶贫工作及项目工作的副科级领导),其中从党政办公室调编1人,从经济发展办公室调编2人,从社会事务办公室调编1人。
调整后,乡党政机构设置为5个,即:党政办公室,编制8人;经济发展办办公室,编制2人;社会事务办公室,编制4人;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编制4人;扶贫开发办公室,编制4人。
中共平达乡委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