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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2022-041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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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平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关于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规范白酒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白酒质量安全,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决定,平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在全乡组织开展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乡白酒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等犯罪行为;依法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白酒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诚信守法生产经营意识、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切实提高我省白酒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白酒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对象

全乡白酒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者(含供应散装白酒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二)整治重点

1.白酒生产经营企业

(1)开展白酒获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清理工作,全面摸清白酒业态情况。

(2)深入实地对获证的白酒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依法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3)梳理主要风险点,通过现场检查、责任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排查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2.白酒小作坊

(1)检查白酒小作坊是否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进行登记。

(2)检查白酒小作坊的生产条件是否符合《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要求,对不能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的,坚决予以依法取缔。

(3)检查白酒小作坊是否按照固态法生产白酒,是否存在采购原酒、食用酒精生产白酒,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4)检查采购的原辅材料以及使用的包装、容器等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入生产许可范围的是否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5)检查白酒小作坊是否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依照白酒食品安全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6)检查白酒小作坊是否在所生产销售白酒的容器上标明相关信息;是否建立生产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所生产销售白酒的规格、数量、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记录、凭证、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3.散装白酒经营者

(1)检查散装白酒经营者是否合法,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散装白酒的,坚决予以依法取缔。

(2)检查散装白酒经营者是否在散装白酒的容器上标明名称、生产企业、生产地址、生产日期、配料表等内容。

(3)检查散装白酒经营者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白酒合格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白酒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索取的票证和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供应散装白酒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1)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白酒合格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白酒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索取的票证和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自泡酒使用的动植物成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散装白酒盛放的容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3)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对醇基液体燃料实行警示管理存放。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由县级统一安排部署和负责本辖区内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发动,对辖区内的白酒生产经营者进行全覆盖的宣传告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建立完整的白酒小作坊普查登记档案。根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完成辖区内白酒小作坊的普查建档工作,建档率要达到100%。档案中要有白酒小作坊名称、开办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生产加工场所地址、联系方式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2.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以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为重点监管方向,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经常发生问题的区域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容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用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为打击重点,明确监管责任,坚决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3.开展散装白酒监督抽样检验。对辖区内所有的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的快速检测,快速检测覆盖率要达到100%,主要是检测甲醇是否超限,有条件的可开展一些其他安全指标的快速检测。对快检查出的问题,按规定进行监督抽样,送有法定检验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白酒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和销售,责令召回不合格的产品,并依法进行查处。

4.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白酒生产经营者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或生产经营无标识、标识信息不全、用工业酒精和甲醇等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5.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增强白酒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者(含供应散装白酒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意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白酒行为;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发布宣传通告、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做到全民参与,人人皆知,让广大白酒消费者认清假劣白酒的危害,珍爱生命,正确选购和饮用白酒。

(三)总结评估阶段。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梳理存在问题,认真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建立健全辖区内白酒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要建立健全白酒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监管责任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全面推进综合治理。要统筹协调好专项整治中白酒的监督抽检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和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强化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重点开展农村地区饮用白酒安全知识的宣传。要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

2021年4月7日

平达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