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30/2016-0908056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14-12-1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平达乡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预警公告(2014年第3号)

(2014年 第3号)

夏季,气候火热,各种细菌生长繁殖活跃,加之野生蕈陆续上市,较易发生细菌性食品中毒或误食有毒野生蕈中毒事件,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结合当季饮食特点,有效防范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平达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各村(社区)委员会、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建筑工地食堂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宣传,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正确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强化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居家食品要规范储藏,要做好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加工生、熟食品的工具、容器要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提倡“现买、现做、现吃”,熟食品要及时食用,隔餐、隔夜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加工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不要购买或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学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供餐单位和农村自办宴席,要严格执行集体供餐管理制度和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严把原料采购关、贮存关、加工关,谨慎加工制售四季豆、凉菜等风险食品,餐具、用具要严格清洗、消毒、保洁。

四、广大消费者要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外出就餐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信誉度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不到卫生条件差的路边无证经营店就餐,就餐时应索取有关票据。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立即拨打12331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五、慎重食用野生蕈,切勿采摘、采购、食用不明各类的野生蕈。不宜将多种野生蕈混合加工食用,享受野生蕈时一定要煮熟炒透,食用野生蕈时不宜饮酒。

六、一但发生食品中毒,要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院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自行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妥善保存留验,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要及时向乡政府报告,报告电话0875—6860002。

七、强化应急防范措施,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控制,加强协作,互通信息,提高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特此公告

平达乡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