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2-070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农房抗震改造 | 发布日期 | 2022-07-0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22 年度云南省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
〔2022〕75 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
社〔2021〕29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农房抗震改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
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总体工作部
署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关于
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相关指示
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
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效和提高全省农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
重要抓手。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
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提升为目标,逐步扭转农房抗
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最大
限度保障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群众的获得
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房抗震及危房改造坚持尊重
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导并对建
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
(二)因地制宜,坚持标准。结合全县抗震设防烈度和当地
民居住房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采取因地制宜、
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建设,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
过重,又要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不安全的问题。
(三)聚焦重点,稳步推进。优先保障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
全,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目标任务
2022年12月底以前,完成192户不满足抗震要求户的住房改造,
达到安全稳固、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
四、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和范围
优先解决2022年动态新增低收入群体对象、退役军人家庭
中住房安全有隐患的房屋,其次是一般贫困户的危房。
(二)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贫困程度、危险等级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具体为:
1.农村“低收入对象”户改造按照修缮加固12000元/户、
拆除重建20000元/户进行补助,低收入对象包括:农村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贫困户。
2.一般贫困户的改造按照修缮加固改造10000元/户、拆除重
建1500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
(三)纳入条件和要求
1.各地补助对象房屋须为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
为抗震设防标准不达标的农房;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
审批的当年新建农房,农户愿意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
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已享受危房
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
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
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含村干部、国
有控股企业正式职工等);家庭成员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
或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除外)的;
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四)审批流程。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
改造审批流程执行。各乡镇、村组要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
标、补助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要督促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
和相关公示;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确保整个工作流
程公开、公平、公正。
(五)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
拆除重建两种方式为主。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
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
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要根据中
央和省级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相关技术导则指南,因地制宜制定
本地区高烈度区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
(六)科学有序组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
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可帮助农户推荐有资质
的施工队伍开展统建。要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农房抗震技术力量
培训,协调社会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服务,同
时加强对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借助农危改项目成熟的项目
运作管理模式,在原机构保障的基础上,工作不停滞,力度不减
少,要求不降低,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和新改造对象的技术保障服
务工作,及时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相关事宜。
(二)加快任务进度和资金兑付。各乡镇要合理编制2022
年改造对象的年度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政策
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同推进力度,确保2022年11月底
前完成年度农房抗震改造工作,12月底以前完成项目验收。项
目整体按照先实施、再补助的原则进行,项目验收合格后各乡镇
要及时足额兑付补助资金;改造对象经济特别困难的,可结合新
开工农户改造进度和施工情况,按照最高至补助款80%的比例提
前拨款,支持改造农户备工备料和保障正常施工,剩余补助资金
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足额兑付。
(三)加强档案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
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改造一户。改造前属于危房的相关档案按
照危房改造项目“一户一档”材料目录要求进行收集整理,不属
于危房但不能满足抗震要求的按照住房质量提升项目材料目录
进行收集归档;涉及项目资金保障年度的原材料不做调整。各乡
镇要做好纸质档案 台账资料,做到户档齐全、账实相符,规范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