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2-071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农房抗震改造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十五条硬措施”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排查整治集镇、农村经营性(集聚性)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坚决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按照“初步判断、隐患核查、安全鉴定、逐一整治”的工作
方法,迅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行动。
(一)摸底排查(2022年5月10日—5月25日)
排查范围: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迅速组织力量,对所有房屋建筑场地地质安全、周边环境安全、使用安全、房屋结构安全方面进行逐一排查,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一是全面排查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人员密集型、无人居住的老旧房屋,存在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房屋建筑;二是全面排查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非自建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三是全面排查集镇、出租屋(老旧单位用房)、学校、医院、工厂(老旧厂房、规模性生产用房等)和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房屋建筑,以及农村低洼、高坎、临河地段房屋和老旧房屋建筑;四是全面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五是全面排查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六是全面排查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房屋建筑。
开展方式:在充分运用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全乡范围内经营性、集聚性房屋建筑进行重点排查,认真填写《龙陵县平达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3);及时覆盖动态新增非经营性、非集聚性房屋建筑的排查。其中,乡中心学校负责对全乡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排查;乡卫生院负责对全乡村(社区)卫生室及中心卫生院的排查;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排查;乡社会事务办负责敬老院的排查;乡派出所及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宾馆、餐饮、农家乐、娱乐场所的排查;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村民小组活动室、建筑工程的排查,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生产设施及加工用房(茶厂、菌棚等)的排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其他房屋建筑设施的排查由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排查工作要在5月25日前全面完成,并将形成的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建筑清单(按附件2统计),经村(社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数据上报实行1日一报送,联系人:赵明周,联系电话:18187572823。
(二)核查鉴定(2022年5月26日—6月5日)
摸底排查完成以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及时向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进行核查鉴定,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等技术规范,在6月2日前对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进行现场核查,做出安全隐患排查初步认定结论及处理建议,并组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安全隐患突出的房屋建筑进行专业鉴定,给出结论及处理建议,准确掌握全乡房屋建筑底数。6月5日前汇总核查、鉴定情况,形成问题房屋整治清单,报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隐患整治(2022年6月6日—7月31日)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房屋安全问题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整治责任,有针对性的制定《平达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逐一逐项分类处置,精准施策,明确整改标准、要求和整改时间。能立即整治的要立即整治;暂时无法整治的要暂停用于生产、经营用途,合理设置安全警示、告示,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四)巩固提升总结(2022年8月1日—12月31日)
持续开展整治“回头看”行动,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巩固房屋建筑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本地区房屋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治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南省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紧迫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聚焦整治重点,迅速安排部署,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配合,高质高效抓好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落实各方责任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是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迅速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乡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含所属单位及住宿、经营用房等)房屋建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自查、自改、自销原则,切实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三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行业、各部门要按职能职责督促涉及的房屋建筑,特别是自建房用做出租、住宿、餐饮、学校(幼儿园)、超市、卫生医疗机构、敬老院、农家乐、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生产经营和人员密集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实主体责任,严禁违规装修改造、违法搭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以及在房屋四周、屋顶、阳台等处擅自搭建各类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等行为。四是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根据房屋安全性鉴定结果、房屋类型(统建、自建)、用途(经营性、非经营性)等因素,分级分类建立问题隐患整治清单,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清单和责任人,明确整治工作时限,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隐患擅自改变结构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安置人员,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拆除或经鉴定后整改等工作措施;对存在改变布局、改变使用性质等一般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经鉴定后整改;对无安全隐患的,要加强管理,强化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主体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干部思想认识,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保障群众信息知情权,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增强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源头管理与存量消化双管齐下,切实改善农村房屋安全状况。
(四)强化工作保障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划分迅速组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队伍,及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准确把握有关技术标准,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做好工作保障。
(五)加强督促指导
领导小组要会同乡纪委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协调,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关注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平达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龙陵县平达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3.龙陵县平达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表
附件1
平达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培记 乡党委书记
赵兴东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杨 韬 乡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武装部长
张立民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郭绍波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杨绍锦 平达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家旭 平达司法所所长
成 员:罗应娣 乡党政办主任
赵明周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紫艳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永刚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负责人
张家凡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祖凤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董继国 乡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
张成留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晓瞳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人
朱绍留 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闫富能 乡中心学校校长
李伟燕 平达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革家正 平达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生敬 小田坝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杨天应 河尾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杨孝明 平安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郑世永 黄连河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胡金伟 安乐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蒋炳来 安庆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吴大学 章赛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周先富 橄榄寨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陈家财 小河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全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省、市、县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并下设技术指导组、工作督导组。
一、办公室
主 任:杨 韬 乡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武装部长
副主任:张立民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工作人员从乡直各部门抽调。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有关工作;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收集、汇总工作进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要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检查通报排名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动作迟缓、措施不力的村(社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技术指导组
(一)第一技术指导组
组长:杨 韬 乡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武装部长
成员:赵明周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熊德章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马富晴 平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工作范围:安庆村、橄榄寨村、章赛村
(二)第二技术指导组
组长:张立民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员:李伟燕 平达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朱绍留 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郭家双 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工作范围:平达社区、河尾社区、平安社区、小河村
(三)第三技术指导组
组长:郭绍波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杨绍锦 平达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员:张家凡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发伟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家荣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范围:安乐村、黄连河村、小田坝村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全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在村(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排查的基础上,对初步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进行现场核查;参与隐患整治方案制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督导组
组长:张 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余 鸿 乡纪委副书记
车婷婷 乡组织办工作人员
李聪兰 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促指导,协助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目标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撒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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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平达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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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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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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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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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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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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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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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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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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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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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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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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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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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手续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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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过建筑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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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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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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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是否获得相应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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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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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隐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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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情况(整治阶段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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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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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龙陵县平达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表
排查日期: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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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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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村(社区)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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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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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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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店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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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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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年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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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房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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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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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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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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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经营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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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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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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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峰值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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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规范性管理许可手续(£自建房□非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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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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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宅基地 □非宅基地)非自建房(□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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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用地许可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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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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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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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施工许可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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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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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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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规划许可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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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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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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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竣工验收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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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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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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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经营许可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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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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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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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消防许可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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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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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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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经营(人员集聚性)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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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重点抗震设防类)
£学校 □幼儿园 □医疗卫生 □养老服务 □救灾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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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标准抗震设防类)
□餐饮服务 □民宿宾馆 □休闲娱乐 □批发零售 □宗教场所 □农贸市场 □行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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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适度抗震设防类)
□生产加工 £仓储物流
□其他(请填写具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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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用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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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采暖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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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 (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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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炊事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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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 (多选) (含生活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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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建筑结构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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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结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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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土结构(□夯土 □土坯) □木结构 □砌体结构 □砖石结构(预制板)
□砖石结构(非预制板)
□砖混+钢框架结构 □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 □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 □混杂结构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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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抗震设防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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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设防分类:□重点设防 □标准设防 □适度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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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设防烈度:(□6度 £ 7度 □8度 £9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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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设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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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专业设计或标准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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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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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施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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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由专业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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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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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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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是否经过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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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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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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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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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级 □B级 £C级 □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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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 □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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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是否安全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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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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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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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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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架承重托换 □配筋砂浆带 □屋盖支撑 □节点加固 □面层加固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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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是否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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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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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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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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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楼层 □周边扩建 □改变承重结构 □楼内夹层 □开挖地下空间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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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建筑结构现有
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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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沉降 □墙体裂缝 □楼(屋)面塌陷 □墙柱歪斜 £木构件腐朽虫蛀 □砌体结构无圈梁 □砌体结构无构造柱 □楼板裂缝 □基础有水渗入 □其他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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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非结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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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墙体裂缝、歪斜 □墙体装饰材料(瓷砖等)或构件脱落 □其他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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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现场排查结构安全隐患
认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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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 □B级 □C级 □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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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其他安全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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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地质灾害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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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发现
□一般地质灾害隐患
□较大地质灾害隐患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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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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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发现
£一般消防安全隐患
□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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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安全隐患认定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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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安全隐患
等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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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发现安全隐患 □较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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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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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
□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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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
£经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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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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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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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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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乡镇(部门)初步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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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使用 □整改达标使用 □停止经营或停止使用 □整体拆除 □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一步进行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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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县级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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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核查认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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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 □B级 □C级 □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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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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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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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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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整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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