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0-121001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农房抗震改造 | 发布日期 | 2018-05-12 |
文号 | 浏览量 |
各(社区)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平达乡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平达乡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围绕 2018 年全县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工作安排部署,为解决全乡群众的基本住房安全稳固问题,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给全乡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确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全面实施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办发〔2018〕22 号)文件精神,确保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实施,特成立平达乡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杨 玺 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杨培记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 组 长:杨有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张家康 平达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家茂 平安社区党总支书记
郑再留 河尾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加楼 小田坝村党总支书记
胡双旺 安乐村党总支书记
蒋炳来 安庆村党总支书记
周先富 橄榄寨村党总支书记
陈子有 章赛村党总支书记
陈家财 小河村党总支书记
匡大席 黄连河村党总支书记
张维财 乡项目办负责人
杨光斌 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郑明叶 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赵明周 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闫奎锋 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吴发伟 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许茂华 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杨家旭 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项目办,由张维财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光斌、闫奎锋、吴发伟、郑明叶、赵明周、许茂华、杨家旭负责处理日常业务。
二、全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任务
2018年,全乡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153户,补助资金327.9万元,其中:C级修缮加固94户,D级修缮加固15户,D级拆除重建44户。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306户,补助资金363.5万元,其中:C级修缮加固187户,D级拆除重建119户。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主的原则。
(三)坚持修缮为主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工作计划
(一)2018 年上级下达改造指标的153户“4 类重点对象”户的改造,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我乡2018年度改造任务,重点保障2018年退贫对象,于2018年4月底全面启动,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改造工作,相关补助标准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上级下达补助资金情况结合县情制定。
(二)未纳入2018年农危改项目的“4 类重点对象”及一般贫困户的改造,围绕“2018年5月底前全面启动、2018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工”的时间节点要求,分类、分渠道解决改造补助资金。
1. 未纳入2018年农危改项目的户“4 类重点对象”改造,由项目办做好项目的对接申报工作,力争2019 年实现符合条件的 4 类重点对象改造指标全覆盖,补助标准参照 2017年度“4 类重点对象”补助政策执行。
2. 306户一般贫困户补助标准按照拆除重建1.5万元/户、修缮加固 1.0 万元/户给予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结合危房存量情况,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围绕目标任务,迅速组建工作机构,切实做好组织保障;乡直各单位和各村社区要加强联系、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危房改造工作。
(二)认真审核改造对象的申报条件。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
项目上级指标保障范围纳入条件的要应纳尽纳;未脱贫但无法纳
入上级农危改项目的未脱贫建档立卡户属C、D级危房的,除已有其他安全住房的外,必须一户不漏、一次性纳入解决;其他贫困户在甄别后纳入县级统筹考虑范围:凡属财政正式供养人员、开办工商企业的实际经营者、有车家庭(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除外)、往年已享受农危改补助的住房未达标户均不得纳入县级统筹保障改造申报的范围,更不得将人居环境较差的安全稳固住 房拔高危房等级进行认定,此次应改未改的由各乡镇自行解决。
(三)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抓好改造工作。各村社区必须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并定期报送改造进度。
(四)做好项目建设的指导服务和跟踪管理工作。乡项目办要通过集中、现场教学等方式抓好“领导、业务骨干、村级干部和农村工匠”四类人员培训,做好项目建设技术指导服务,并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有完整的支撑结构体系,满足基本的建设质量要求。
六、补助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一折通”直接补助到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账户。
补助资金由县级主管部门下拨到乡财政所,再由乡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后分批次兑现到建设对象户。具体操作:一是建设工程准备就绪并确认动工后下拨50%资金;二是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工程合格后,再兑付50%资金;三是实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兑现“一折通”管理,每份兑现资金花名册,必须严格按照平达乡财务管理制度程序逐级签批;四是补助资金兑现后,由乡审计室,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出具审计报告;五是兑现资金花名册,乡财政所保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城建局,作为审查痕迹档案资料。
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要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参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执行。采用木架结构、砖混或框架结构,严禁使用其他结构的房屋。对传统木结构房屋,要做到上箍下锁、墙柱连接、低石磉,平板瓦屋面,在主体结构或主要构件、节点等薄弱环节须配设铁件(钢筋)加固处理,严禁使用空心砖做承重墙、出现高石磉;采用砖混或框架的,必须由资质审计单位或个人进行图设计图纸。各村要组织技术力量到现场指导、监督各村质量安全,加强巡查,杜绝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八、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构。乡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危房建设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各村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在乡项目办,乡项目办工作人员技术包村指导。各村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职责,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各村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乡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明确危房改造任务和工程质量、安全、资金等内容。对危房改造全程,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对象核实无误、工程质量合格、资金管理规范、工程进展按时完成。
(三)加强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质量监管,对建筑质量,要加强技术指导。并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建房协议,明确建设标准、施工质量、建设工期、资金兑现等内容。
(四)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同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农户申请、危房照片、贫困程度证明、身份证明、“一折通”复印件等)和电子信息化录入制度,做到改造前、中、后有照片、一户一档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