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3063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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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今年增加6个缴费档次标准。按照《通知》,云南省增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在原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2个缴费档次标准基础上,增加1000元整数倍档次标准,最高档次原则上不超过云南省上一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年缴费额(2022年为9535元),即2023年缴费档次标准在原有缴费档次基础上可增加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6个档次标准。此后,最高缴费档次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同步调整。《通知》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年缴费额同步调整的动态机制,形成了云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无缝衔接,填补了制度空白。
缴费补贴机制进一步优化。《通知》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缴费补贴进行调整:对于选择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档次的,分别给予30元、35元、40元、60元、72元、84元、96元、108元、120元、18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档次的,定额给予24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元政府缴费补贴,超出部分由省财政承担50%,州市、县级财政承担50%。优化缴费补贴比例,旨在引导更多城乡居民在可承受范围内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个人账户养老金贡献度,实现云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整体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