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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2022-041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发布日期 2022-04-15
文号 平政发〔2022〕34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平达乡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实施方案

为增强社保政策宣传和经办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效能,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暖心的“康乃馨”式社保服务,促进社保扩面增效,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实施云南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的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15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人社通〔2022〕3号)及《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人社发〔202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铸牢“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的服务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树立“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工作理念,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实施云南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不断加强社保政策和经办服务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实做细做优社保经办服务,促进社保扩面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聚焦养老保险全覆盖、调结构、优质量,锚定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其中缴费阶段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3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缴费阶段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50%以上的目标任务。加强社保政策和经办服务宣传工作,推动法定人群参保缴费全覆盖,鼓励引导更多人群参加更高质量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聚焦广大老年人在社保经办服务中的操心事、烦心事,主动上门服务,完成业务办理,引导协助有条件的老年人更多享受自助服务的便利,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服务理念,铸牢“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的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狠抓社保行风建设、窗口作风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主动、热情、细心、耐心地服务好每一名群众,坚决杜绝服务忌语和“生、硬、冷、横、推”等不良现象发生。同时坚持“上门服务、贴心服务、暖心服务、高效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在服务上加码,努力让社保服务既有速度,更有温度,不断提高参保单位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构筑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的品牌意识。

(二)突出工作重点,实施精准扩面“九个一批”专项行动。一是政策宣传吸纳一批。依托社保服务先锋队和各类基层服务组织,引导被征地农民、高校毕业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典型引路带动一批。通过政策宣传引导村(社区)干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带动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居民尤其是富裕农村居民群体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三是数据比对扩面一批。以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人社局的劳动合同备案库信息为基础,比对分析企业参保情况,重点推进私营企业、新业态就业人员参保。四是劳动执法扩面一批。依据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的查处情况,依法将应保未保的人员纳入参保。五是部门联动扩面一批。加强与乡村振兴办、国土村镇规划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等部门协调,及时获取建设项目开工的第一手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参保约束机制,扩大参保覆盖率。六是专项扩面一批。结合新业态就业人群劳动保障权益专项工作,积极与市场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对接,掌握新业态从业人员情况,依法扩面。七是精准扩面一批。进企业开展“点对点”实地扩面。八是依法维权纳入一批。深入未参保企业,围绕《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的维权意识,识别并协助应参未参人员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九是政府帮扶兜底一批。对缴费困难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落实政府代缴政策。

(三)创新宣传方式,实施“精准滴灌”式的定向宣传与“大水漫灌”式的普遍宣传相结合的宣传行动。一是深入村(社区)、小组、企业等基层一线,精准开展宣传。要积极开展参保入户调查,精准锁定重点参保扩面对象,注重发挥“3户5户联防联控”机制在宣传中的作用,结合开展疫情防控、平安建设、“红色劳务”等工作的时机,有针对性地向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服务。二是多点开花,打造品牌,创新宣传方式。聚焦参保对象反映突出问题,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依托户主会、群众会、平达之声、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业务会办理”系列宣传活动,实现“大水漫灌”式的普遍宣传与“精准滴灌”式的定向宣传无缝连接,打造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的服务品牌。

(四)瞄准群众需求,开展“适老化”关爱活动。针对老年人办事不方便的实际困难,组织实施“适老化”关爱活动。建立长期卧床、空巢、失能、残疾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实名数据库,完善社保服务台账。按照开展“适老化”服务的要求,梳理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推行就近办、提速办、简便办、一次打包办等,提供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的服务。要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制定便利老年人及特殊群体办事服务措施,设置老年人爱心专座,优先开展服务,免费提供老花镜、放大镜等设施设备供老年人使用;对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手机等智能化设备有困难的群众,工作人员要主动上前询问,按需提供全程陪伴引导,“一对一”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社保服务先锋队要对特殊群体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卡办理、困难补贴发放等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做好社保政策、办事流程、服务渠道等内容的宣传和指导,使老年人“看得明,听得懂,算得清,办得了”。

四、主要形式和内容

(一)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按照党员带头示范与组织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各级党员干部,组建一支党性强、政策熟、业务精、有温度的社保服务先锋队。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先锋队,优先吸纳业务骨干、窗口标兵,鼓励支持其他同志踊跃报名参加。平达乡社保服务先锋队队长由分管社保部门的领导担任,副队长由乡社保中心主任担任,乡社保中心工作成员、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为队员,社保服务先锋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每名先锋队员每两月至少参加1次社保服务活动。

(二)多措并举,切实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服务。一是练好“内功”,强化行风建设,窗口服务要做到“五有”和“六不准”。树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工作理念,强化经办队伍能力提升,严格执行社保工作纪律要求。社保服务完成从“被动咨询”到“主动服务”的转变,制定实施领导班子成员到业务窗口值班制度和行风监督员制度等,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到窗口值班,坚持做到四个“一次”,明确专人担任行风监督员,每周开展出勤、服务状态抽查检查。二是“走出去”,切实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服务活动。走出机关、走出窗口、走出柜台,走进社区、走进厂舍、走进家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主动开展社保政策宣传、业务经办服务工作。聚焦服务短板,增加全流程“一对一”服务,积极推行主动上门服务、暖心服务,创新工作方法,因地制宜推出硬实举措,不断拓宽老年人办事渠道和服务场景,为老年人提供更直接、更贴心、更温暖的便利化服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属地管理为主与上下联动相结合的工作联动机制。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按照属地管理为主与上下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社保服务先锋队的管理和使用。各社保服务小分队要压实主体责任,重点针对应纳入和已纳入本级参保群众主动开展优质服务。乡级社保服务先锋队要加强培训指导和联动协同服务,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村(社区)社保服务小分队开展好服务活动,实现上下协同高效,服务无死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各村(社区)要加强对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的组织领导,特别是对社保服务先锋队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其主力军作用,要制定管理办法,建立服务台账,将“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的要求落到实处,既体现服务优先,又落实保障到位。要将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的成效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对成效显著社保服务小分队,给予通报表扬激励,对工作进展滞后的社保服务小分队进行督促整改;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先锋队员在评先评优时予以倾斜。

(二)强化工作督导,建立调度工作机制。要加强工作督导,及时跟踪掌握本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细化解决措施,深入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根据省、市、县建立的月调度工作机制,自2022年4月起,各村(社区)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区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实施情况按照附件3要求填写后报平达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坚持久久为功,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将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引领和抓手长期坚持,久久为功。要以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为载体,强化工作任务落实,锻造先锋队的优质服务品牌。

(四)严格工作纪律,注意工作实效。在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工作实效,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充分展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执行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做好自身防护,外出期间若遇特殊情况,要如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