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1-0507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
文号 | 浏览量 |
全县广大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维护广大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您的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严防多领、冒领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发生。我县2021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分两次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第一类: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包括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第二类: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第三类: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包括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原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第四类:按月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
上半年: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期间。
下半年:7月1日-12月31日
三、认证方式
我们为您提供以下5种认证方式:
方法一:APP自助确认
当前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职)人员和按月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即第一、第四类人员),建议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或“云南人社12333”APP通过人脸识别操作,为本人或他人完成“刷脸确认”待遇领取资格。
方法二:单位经办人员开展确认
当前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即第二类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员开展确认。
方法三:街道(乡镇)组织社区(村)信息员开展确认
当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原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即第三类人员),按居住地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村)信息员开展确认,以社区(村)信息员开展确认为主,也可以持有效证件到县、乡镇社保服务中心现场认证。
方法四:就近社保经办机构资格确认
无法完成自助确认的第一类、第二类、第四类待遇领取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如乡镇社保中心、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由工作人员现场办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方法五:社保部门一对一确认
通过上述常规确认方式无法完成确认的人群(包括高龄、因病长期住院、行动不便及面部无法识别人员等)可由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或社区(村)信息员上门开展慰问服务确认。长期居住异地的待遇领取人员,可联系我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远程协助进行资格确认。
四、注意事项
(一)退休人员在确认期内未通过确认(确认未成功)、联网数据中没有任何比对信息的人员将暂停发放相应待遇。经核实,确实符合领取待遇的人员,将恢复发放(补发)应领取待遇。
(二)领取待遇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的将永久或暂时失去领取待遇资格,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待遇发放社保经办机构。
(三)对失去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从其失去领取待遇资格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因单位或亲属未及时办理导致多领的养老保险待遇予以全部退回。
(四)对多领、冒领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人,一经查实,立即停止支付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并责令退还已多领、冒领的金额;对拒不退还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龙陵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县本级:0875-6123488
龙山镇:0875-6121170
镇安镇:0875-6881623
龙新乡:0875-6800003
腊勐镇:0875-6880575
碧寨乡:0875-6828002
平达乡:0875-6860558
勐糯镇:0875-6820008
木城乡:0875-6810003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