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1-0729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申报补贴条件:2018年以来在省内就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我县内创业,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带动3人以上稳定就业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全县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对贫困家庭创业的大学生、在各级组织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和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创业项目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原已享受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个人毕业证、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用工人员花名册、工资花名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等材料,到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申报,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联系人:杨庆文,联系电话:612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