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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2021-101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就业 发布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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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劳动就业
平达乡人民政府关于集镇垃圾清运人员的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平达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集镇垃圾清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乡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集镇垃圾清运人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驾驶垃圾清运车辆,对本乡集镇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清运。

2.负责管理调度集镇保洁员开展保洁工作,按时发放5名集镇保洁员工资。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服从政府管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热心于居民服务工作,无不良嗜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及以下。

(二)户籍要求:龙陵县平达乡户籍人员。

(三)学历及要求:小学及以上学历。

(四)技能要求:必须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驾龄。

(五)其他要求: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不得录用;

2.有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录用;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录用;

四、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30日。

(二)报名地点:平达乡集镇办。咨询电话:0875-6860002。

(三)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户口簿、驾驶证。报名时填写资格审查表,然后自行到平达派出所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交乡集镇办。

五、其他事项

(一)平达乡集镇垃圾清运承包费每年为壹拾贰万元(¥:120000元),含5名集镇保洁员工资。

(二)公开招聘后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垃圾清运承包经营人员,并以实际中标价作为承包者工资报酬,由乡政府统筹按季度拨付。

(三)垃圾清运车辆由乡政府提供并购买年度保险,车辆维修及燃油费用由中标者自行负责。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达乡人民政府。

附件:平达乡集镇垃圾清运人员资格审查表。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