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1-10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
文号 | 浏览量 |
因工作需要,经平达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集镇垃圾清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乡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集镇垃圾清运人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驾驶垃圾清运车辆,对本乡集镇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清运。
2.负责管理调度集镇保洁员开展保洁工作,按时发放5名集镇保洁员工资。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服从政府管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热心于居民服务工作,无不良嗜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及以下。
(二)户籍要求:龙陵县平达乡户籍人员。
(三)学历及要求:小学及以上学历。
(四)技能要求:必须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驾龄。
(五)其他要求: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不得录用;
2.有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录用;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录用;
四、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30日。
(二)报名地点:平达乡集镇办。咨询电话:0875-6860002。
(三)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户口簿、驾驶证。报名时填写资格审查表,然后自行到平达派出所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交乡集镇办。
五、其他事项
(一)平达乡集镇垃圾清运承包费每年为壹拾贰万元(¥:120000元),含5名集镇保洁员工资。
(二)公开招聘后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垃圾清运承包经营人员,并以实际中标价作为承包者工资报酬,由乡政府统筹按季度拨付。
(三)垃圾清运车辆由乡政府提供并购买年度保险,车辆维修及燃油费用由中标者自行负责。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达乡人民政府。
附件:平达乡集镇垃圾清运人员资格审查表。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